滨江警事 第110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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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泊没按规定显示信号,罚款十元。”
  ……
  一条接着一条,解释的明明白白,罚款收据转眼间就夹了一叠。
  就在朱宝根和梁小余暗暗惊叹这一条船就能罚好几百的时候,韩向柠从包里取出计算器,嘀嘀嘀地飞快计算起来。
  “你们同时有十四项违章行为,分别处罚,合并执行,共罚款八百六十元。但从安全检查簿上看,其中有六项违章行为在三个月内屡犯,按规定应处两至五倍罚款。”
  “鉴于你们屡教不改,我们将按规定对你进行顶格处罚。这六项违章加起来应罚六百二十元,五倍就是三千一百元,加上另外几项的罚款两百四十元,一共是三千三百四十元。”
  一条船就罚三千四,那这么多船加起来能罚多少钱!
  朱宝根和梁小余惊呆了,不敢相信港监罚起来竟这么狠。
  船主如丧考妣,苦着脸道:“我没那么多钱。”
  韩向柠放下计算器,抬头道:“不着急,按规定我们南通港监局只有给予警告、吊销船员证件、扣留船舶和处八百元以下罚款的权限。
  八百元以上要经省级航政航管部门批准,审批大概需要一个星期,你有一个星期时间准备钱。”
  朱大姐也没闲着,飞快填写好一式三份的处罚决定书,示意船主签字:
  “胡俊伟,你们如果对我们的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十五天内向法院起诉。如果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我们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不但要罚款,还要扣证扣船!
  这样的事以前不是没遇到过,但之前遇到的只是航管(港监的前身),跟他们说说好话,问问他们能不能少罚点。
  要是他们不好说话,大不了跟他们干!
  可今天跟以前不一样,来了三个公安,都带了枪,敢动手就是往枪口上撞。
  想耍赖也耍不成,公安居然用拖轮来帮航管检查罚款,不老老实实把船开到他们指定的锚地,他们能用拖轮把船连货物一起拖走……
  船主没办法,只能老老实实签字。
  既然是联合执法,公安也要有作为。
  韩渝早准备好了文件和罚款小单据,可看着学姐开出的一堆罚款收据竟有些不好意思拿出来。
  再想到所长之前的交代,只能硬着头皮取出文件和一小本厚厚的罚款小单据,挤上来道:“胡俊伟,你们船上三个人,都没办理船民证或临时船民证。根据相关规定,每人罚款五元。”
  “哦。”
  “我们这是现场处罚,要交现金。”
  韩渝撕下三张印有启东公安局,罚款五元,并加盖有“无船民证罚款专用章”的小单据递了上去。
  船主接过单据,很痛快地掏钱,暗想还是公安好,三个人加起来只罚十五块。
  小学弟人小也就罢了,连开出的罚单都这么“袖珍”。
  韩向柠好奇地看了看,赫然发现小单据不但印的很粗糙,并且上面的编号是连号的,从no.00001到no.00003。
  也就是说小学弟不只是开出了他人生中的第一张罚款单,也开出了沿江派出所乃至启东公安局针对没船民证的第一张罚单!
  出动三个人三把枪,开警灯、拉警笛,搞那么威武,结果就罚了十五块。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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