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警事 第506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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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点你尽管放心,咸鱼说了,他会跟协助渔政保护长江渔业资源一样协助到底。他和他师父从八八年就开始协助渔政打击非法捕捞鳗鱼苗的,一直协助到今天,从来没断过。”
  “他不用干别的工作?”
  “不用,他虽然是开发区分局的局长,但他只管江边和江上的事。”
  杨局长话音刚落,老黄同志又紧锁着眉头说:“没收违法所得虽然得罪人,但只要有公安协助这个工作我们也能做下去。问题是就算没收了那些采砂老板的违法所得,也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廖副局长对采砂行业不是了解,低声问:“怎么解决不了?”
  “廖局,你是不知道那些采砂的来钱有多快,我们就算能顺利的没收其违法所得,他们去江上采几天砂又能赚得盆满钵满。他们去江上采十次,只要有一次没被我们查获,他们都是赚的。”
  老黄刚说完,滕科长就若有所思地说:“从司法实践上看,想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很难,至少我没听说过有人因为采砂被判刑。”
  廖副局长反应过来:“违法成本低,顶多花钱消灾?”
  滕科长无奈地说:“差不多。”
  江堤要是因为采砂坍塌,一旦发洪水,水利局倒霉。
  陈工觉得市局的这两位在办公室坐太久没魄力,再次翻开法规,强调道:“罚款暂时是没细则也没标准,但国家和省里的河道管理条例上也说了,要纠正其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
  什么叫补救措施,就是他们把江底搞得坑坑洼洼,就得给我恢复原状!
  河道和航道施工有多烧钱各位应该清楚,他们非法采砂赚十万块钱,但想采取补救措施恢复原状,没五六十万块钱肯定下不来。”
  怎么才能一劳永逸的解决问题,就是要让那些采砂老板怕。
  廖副局长越想越觉得陈工的话有道理,敲着桌子笑道:“就用这一条治他们,查处一件,教育一片,只要下决心查处一两个,我就不信还有人敢以身试法!”
  能没收违法所得,能让那些非法采砂的“采取补救措施”……
  老黄同志觉得这事有搞头,不禁笑问道:“杨局,陈工,公安协助我们查处,他们在经费上有没有提出什么要求?”
  不愧是老同志,知道人家不会白帮忙。
  杨局长回头看看廖局,笑道:“咸鱼说了,去江上执法不能没船,执法船他可以跟水上分局、港监局和海关借,但油钱要由你们大队承担。”
  “我们大队的情况你是知道的,我们哪有钱!”
  “可以先记账,等将来没收到违法所得再给他们。”
  “这没问题。”
  “再就是打击那些非法采砂的,既是协助你们水政执法,也是在协助港监执法,毕竟那些采砂船和运砂船已经影响到水上交通安全。港监局考虑到没公安协助工作很难做,承诺赞助他们一条巡逻艇。”
  杨局长顿了顿,接着道:“咸鱼保证会全力协助水政执法,同时恳请水利局将来如果有罚没返还,能不能给水上公安分局也赞助一条巡逻艇。毕竟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确保我南通长江堤防安全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没执法船艇什么事都干不成。”
  港监局是出了名的有钱。
  八十年代就装了那么多空调,后来又是盖交管大楼又是盖办公楼的,交管大楼堪称南通的地标。
  水利局的情况只比农业局稍微好一点,能跟财大气粗的港监局比吗?
  廖副局长沉默了片刻,低声问:“采购一条巡逻艇要花多少钱。”
  “六十万。”
  “六十万!”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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