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警事 第767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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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可以吗?”
  “海关怎么可能配枪!”
  “谁说海关不能配枪的?”
  许明远反问了一句,微笑着解释道:“早在1989年海关总署和公安部就经国务院颁布了海关工作人员使用武器和警械的规定,可以使用轻型枪支、电警棍、手铐和其他批准列装的武器和警械。”
  沿江派出所是88年开始跟海关合作的,89年自己去上海开船了,而这个文件又是89年颁布施行,不知道这些很正常。
  韩渝反应过来,好奇地问:“可海关没侦查权,不可以抓人,给你们配枪有什么用?”
  “上级规定我们在执行缉私任务可以使用,比如遇到走私团伙武装走私,不开枪不足以将其制服就可以当机立断开枪。又比如遇到走私分子暴力抗法,抢夺武器警械或威胁到我们海关工作人员生命安全时,一样可以开枪。”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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