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2 / 3)
她不明白,一夜之隔,天翻地覆。
体面尊贵的身份,是别人的。
依赖信任的亲人,是别人的。
青梅竹马的婚约,是别人的。
她就是一个上不得台面的农妇之女。
堪堪及笄的原主,大受打击。
受不了,根本受不了。
书中,原主自然没撞死。
不论是永宁侯府还是镇国公府,都丢不起人,名声就是颜面。
原主这一撞,到底还是撞出了一条出路,没有被送还给农家,以二小姐的名义继续留在侯府。
时而小白花时而小绿茶时而芝麻球,兴风作浪。
斗,自然是没斗过的。
看的比命还重的婚约也物归原主,真千金和镇国公府的世子排除万难,缔结良缘。
说是万难,主要就是原主精力旺盛不消停。
恶毒女配惨死街头,男主女主携手白头。
这可真是套路至极啊。
陆明朝默默哀叹一声。
经过撞墙寻死这一出,留肯定是留不下了。
就算留下,也就像原主在书中的日子一样,处处仰人鼻息看人脸色,府里府外被人奚落嘲讽厌恶。
这膈应人的日子,她受不了一点儿,还不如顺势离开。
兴许还能让永宁侯夫妇想起忆起旧情,心肠一软,给她些傍身钱。
嗯,她不清高也不了不起。
初来乍到,没银子寸步难行。
做人啊,还是得现实一些。
陆明朝当即打定了主意,装作刚刚苏醒的样子,朝着帷幔外守着的人影,虚弱的开口“水……”
一半是想不到合适的开场白,一半是嗓子真渴的冒烟了。
身着桃红色衣衫的丫鬟,好似脚下生风,眨眼就窜到了床榻边,一双杏眼又红又肿,声音带着哭腔“小姐。”
“水。”
陆明朝再一次嘶哑着强调。
这嗓音,比锯子锯木头还难听。 ↑返回顶部↑
体面尊贵的身份,是别人的。
依赖信任的亲人,是别人的。
青梅竹马的婚约,是别人的。
她就是一个上不得台面的农妇之女。
堪堪及笄的原主,大受打击。
受不了,根本受不了。
书中,原主自然没撞死。
不论是永宁侯府还是镇国公府,都丢不起人,名声就是颜面。
原主这一撞,到底还是撞出了一条出路,没有被送还给农家,以二小姐的名义继续留在侯府。
时而小白花时而小绿茶时而芝麻球,兴风作浪。
斗,自然是没斗过的。
看的比命还重的婚约也物归原主,真千金和镇国公府的世子排除万难,缔结良缘。
说是万难,主要就是原主精力旺盛不消停。
恶毒女配惨死街头,男主女主携手白头。
这可真是套路至极啊。
陆明朝默默哀叹一声。
经过撞墙寻死这一出,留肯定是留不下了。
就算留下,也就像原主在书中的日子一样,处处仰人鼻息看人脸色,府里府外被人奚落嘲讽厌恶。
这膈应人的日子,她受不了一点儿,还不如顺势离开。
兴许还能让永宁侯夫妇想起忆起旧情,心肠一软,给她些傍身钱。
嗯,她不清高也不了不起。
初来乍到,没银子寸步难行。
做人啊,还是得现实一些。
陆明朝当即打定了主意,装作刚刚苏醒的样子,朝着帷幔外守着的人影,虚弱的开口“水……”
一半是想不到合适的开场白,一半是嗓子真渴的冒烟了。
身着桃红色衣衫的丫鬟,好似脚下生风,眨眼就窜到了床榻边,一双杏眼又红又肿,声音带着哭腔“小姐。”
“水。”
陆明朝再一次嘶哑着强调。
这嗓音,比锯子锯木头还难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