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9章 胚胎不是生命(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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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尹婉竹面无表情,冷冷的看着尹母,只是被席正梃握着的手指微微收紧。
  席正梃神色冷峻,看了眼身边的律师一眼。
  代表律师姓陈,他立刻起身,面向讲台:“审判长,我申请让这位女士离开法庭,她严重影响法庭秩序,并且,我们将保留追究她侮辱我当事人人格的权利。”
  审判长一锤定音:“肃静!”
  还在哭哭啼啼的老太太被那一锤敲得身体一抖,张着嘴巴,愣是没说出一个字来。
  她突然意识到,这个地方不是她可以撒泼耍浑的。
  缩了缩脖子,坐在那里,不敢再造次了。
  庭审按照正常程序进行。
  各方提交辩词和证据。
  陈律师将当时尹母推尹婉竹,并且踩尹婉竹肚子的视频交了上去。
  同时,提交了尹婉竹被送去医院做清宫手术,孩子流产的病历。
  以及,后来席正梃为尹婉竹请心理医生的记录。
  “被告的行为,对我当事人的身体和精神都受到重创,符合我国刑法对故意伤害罪的论断。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被告的行为,不仅伤害了我的当事人,并且杀死了一条小生命,符合刑法中规定的故意伤害且造成严重后果!”
  对方律师则是极力的辩护——胚胎不算人。尹母对尹婉竹的行为还够不成严重后果。
  “被告律师,请称述更为有理的论点。”审判长道。
  被告律师很冷静,道:“我国刑法没有明确的规定禁止堕胎,如果胚胎是生命,堕胎就是杀人,理应禁止堕胎,未禁止,就表示法律不承认胚胎就是生命!”
  原本着急上火的尹振兴三人闻言,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要是按照陈律师说的,只怕尹母被判死刑都有可能。
  但这么一说,听起来,也没有很严重。
  尹婉竹坐在原告席上,闻声,心里一惊,手脚发凉。
  她的宝宝算不得生命?
  所以活该被尹母害死?
  结果尹母不用因此付出任何代价?
  席正梃也神色凝重,看了一眼陈律师。
  陈律师给了他一个安心的眼神。
  “辩方律师请发言。”审判长看向陈律师。
  陈律师清了清嗓子,神色冷静,咬字清晰:“我国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使用死刑。
  难道这不是承认胚胎就是生命?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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