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豪1978 第543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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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她一副摆烂咸鱼的样子,陶玉书怒其不争。
  想了想,不甘的说道:「那让他们得登报道歉,把写报道的人给开了。摆酒请客就算了,跟这些人没什么好聊的。」
  她说完看向林朝阳,林朝阳两手一摊,「我没意见!登报道歉是应该的。」
  陶玉书又看向张曼玉,「我同意!」
  陶玉书点点头,心里总算是舒坦了一点。
  林朝阳打趣道:「好了。有个《新夜报》杀鸡猴也足够了,再多几个人,
  你就得被当成女煞星了!」
  说完他又笑着说道:「不对,你现在已经是女煞星了。」
  张曼玉好奇的看着林朝阳,不知道他在打什么哑谜。
  等林朝阳聊起来她才知道,原来那天股东大会时见到的胡仙小姐正在甩卖玉郎机构的股份。
  在之前的收购战当中,胡仙狙击陶玉书,拿到了玉郎机构8.6%的正股,本意是想浑水摸鱼,自抬身价。
  企图在关键时刻左右收购战的走向,逼迫陶玉书和她交换《天天日报》的股权。
  没想到陶玉书在梁伯韬的帮助下,用兵如神,在短短不到半个月内就完成了对玉郎机构的控制。
  然后又与黄玉郎达成和解,拿到了他手上的股份。
  如此一来,林氏影业手握超过74%的股份,完成了对玉郎机构的绝对控制,胡仙手里的股权也就没用了。
  她当然可以留着这些股权,但玉郎机构拥有像林氏影业这么强势的大股东,
  这些股权留在她手里就好像一颗定时炸弹,林氏影业这个大股东随时有方法让她的投资血本无归。
  在这种情况下,胡仙最好的办法就是尽快将这些股权出手。
  为了避免夜长梦多,让林氏影业这个大股东来接手她的股票是最好的选择。
  而林氏影业如果收购了胡仙手中的股权,持股比例将暴增至82.7%,导致公司股份过于集中。
  按照港股的正常规定,上市公司的公众持股少于25%就会触发退市。
  林氏影业要约收购玉郎机构可以遵循例外规则,不触发退市,但也必须提出维持被收购公司上市地位的具体方案。
  通俗点说,就是林氏影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想办法把自己的持股降至75%以下。
  最终经过协商,陶玉书和胡仙达成协议,以0.5元每股回购她手中的股票。
  这个数字跟林氏影业收购玉郎机构的基准股价一样,但胡仙还是亏钱,她为了跟陶玉书抢筹可是付出了每股0.8元的代价的。
  一次狙击亏了超过2000万港元,即便以胡仙的数亿身家,也肉疼无比。
  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亏钱总比血本无归好,胡仙可不相信「心狼手辣」的陶玉书会对她手下留情。
  而陶玉书之所以愿意冒着风险收购胡仙手中的股票,也有着自己的考量。
  一方面是因为胡仙手里的股票确实太多了,如果流到二级市场上,必然会对玉郎机构的股价造成不小的冲击。
  另一方面,为了公司的长远发展考虑,她打算在要约期满半年后通过增发新股的方式为玉郎机构设立期权池。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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