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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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后,在冯母的注视下,一行人吹吹打打的抬着花轿走了。
  跟着同去喝喜酒的有冯二花和冯良,冯母则在家中照顾冯父,她不去还有一方面原因。
  舍不得大闺女。
  新郎官自是知道丈母娘家的情况,没有非要让丈母娘去喝喜酒,反而对待小姨子和小舅子很是客气。
  也有那送亲的人,见冯二花长得还算不错,和她搭话。
  这一幕,被搀着郑母的赵娇娇看见了,其实,来看新郎官迎亲的人不在少数,还被发了喜糖呢。
  此时人群并未散去,赵娇娇站在人群中间,看着远去的迎亲队伍。
  “自顾自”说着,“哇,有男子和二花姐姐搭话了,婶子,还好郑大哥和二花姐姐早就定下婚约了,不然,二花姐姐就要被拐跑了。”
  说完以后,她猛地捂着嘴,扭头看郑母的神色,对方脸都快黑如锅底了,让她有些“无措”。
  小心翼翼的拉了拉对方的衣袖,双眼蒙上一层水雾,“郑郑婶子,我我是不是说错什么了?”
  郑母低头一看,就见这个小丫头小心翼翼的看着自己,一副马上要哭出来的样子。
  她脸色稍微缓和了一些,说,“没事,你说得对。”
  她目光继续看着远去的迎亲队伍,不知看到了什么,忽然冷哼一声,回家去了,理都没理赵娇娇。
  赵娇娇不但不介意,唇畔还勾起一抹得逞的笑意。
  郑明可是会有大出息的,冯二花那个土丫头怎么配得上他?能配得上郑明的只有她——赵娇娇。
  时间飞快,又过了一个月,这一个月说长不长,说短不短,郑明的变化是肉眼可见的。
  他不再给她送花,也不再用深情的目光看她,每次她想跟他说话的时候,对方都用复杂的目光看着她,然后借口有事走了。
  冯二花不知道郑明到底怎么了,于是,给他做了一双鞋,他读书很辛苦,并没有花钱住在镇上。
  每次都是走路来回,鞋子很容易磨破。
  郑家虽然有点小钱,郑明却不娇气,会干农活会念书,还会省钱,确实是难得的好男子。
  不怪小溪村那么多女子喜欢他,他是真的有那个资格,冯二花知道他起床的时间比别的学子要早很多,偶尔会坐一两次牛车。
  于是,将做好的鞋子,用包袱包好,大清早的出了门,等在对方必经之路上面。
  之所以不去郑家,因为她这样算私相授受,只有订婚约那天交换的东西才叫定情信物。
  过了那天,送的东西都是私相授受,哪怕定下婚约也是如此,不过,二人见面的时候不需要遮遮掩掩,算是唯一的好处了。
  等了一会,郑明的身影便出现在了村口,冯二花心中一喜,扬起笑脸,就要上前去。
  没成想,对方身后跑来一抹纤细的身影,让她张开的嘴生生没发出声音,下意识的找了个草丛躲了起来。
  她清晰的看到了那个娇小的身影挽住了郑明的胳膊,两人身高差了很多,走在一起却很登对。
  那人不是别人,正是赵娇娇。
  郑明不耐烦的甩了甩被挽着的胳膊,沉声说,“你放手,我是有婚约的人,你这么挽着我成何体统?离我远些。”
  赵娇娇不依,娇声娇气道,“郑大哥,我是来送你上学堂的,不是怕你一个人走路孤单吗?”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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