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儿女[年代] 第36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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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便她是被人贩子给拐走,还是被好心人给捡走,反正她打从一开始就没想要过这个女儿。
  当年她是无业青年,上级政策又有规定,多子女家庭只能有一个留在城里,她最终去唐山小集村上山下乡。
  可她没想到当知青的日子会那么苦,一去到生产队,他们就被分到一处破烂的小院子里,住人的屋子破得随时要塌就算了,屋里居然还放着三口棺材,当天晚上她们几个女知青就被吓得三魂掉了二魄。
  当知青那段岁月里,她起早摸黑地下地干活、锄草挑水种地,还要喂猪养鸡挑粪,每天累得筋疲力尽,吃的却是稀饭配咸菜,在那边半年,她连滴油都没看到过,更别说吃肉了。
  她不想一辈子扎在穷山沟里,更不想天天在泥土里滚,她连做梦都在想着回城,但要返城太难了,就算有返城机会也轮不到她,终于有一天让她逮到了一个机会。
  生产队大队长家里发生火灾时,大队长的小儿子在屋里睡觉没能及时逃出来,虽然暂时救回一条命,但脸部严重毁容,鼻子整个都被烧没了,大队长想趁着儿子还活着给他留个后,但问题是他毁容太严重,是小孩子看到都会被吓哭的程度,其次是他随时可能并发症导致没命,稍微有良心的都不会像让女儿嫁过去当寡妇。
  她抓住的便是这个机会。
  她跟大队长说她可以给他们小儿子生个孩子,但条件就是帮她回城,大队长一开始是不答应的,可实在找不到人,之后她生下一个女儿,也如愿以病退的理由回到城里。
  可在城里一直没有工作的话,她依旧有可能被动员再下乡,她实在不想再去山沟沟了,那剩下的一条路便是嫁人生孩子,于是她把目光落在大哥的工友上。
  在一个夜黑风高夜,她和陶永康两人喝醉后滚到床上,醒来后陶永康看床上有血迹,她也趁机威胁他,说如果不娶她,她就要叫人说他耍流氓,就这样,陶永康娶了她,她也成功留在了城里。
  她原以为这个秘密会被她带到棺材去,永远都不会被人发现,她哪里想到唐山会发生地震,更没想到王家全部人都死光光,那孽种偏偏活了下来,她觉得老天爷就是在故意刁难她,不想让她好过。
  怀着岔岔不平的心情,常本华奔到了常家,一进门就“砰”的一声跪在常明松脚下,凄凉地哀嚎道:“大哥,这次你一定要救救我,要不然我没法活了!”
  常家正在吃饭,她突然这么闯进来,着实把一屋子人都吓了一跳。
  常小满更是扯开喉咙大声哭了起来。
  他本来就是那种高需求的婴儿,胆小爱哭,自己放个屁都能把自己吓哭,这会儿哭得撕心裂肺,李兰之不得不抱起他,出去外面哄他。
  常明松叫自己妹妹起来:“你这是怎么了?起来,有话好好说。”
  常本华抬起头来,露出鼻青脸肿的脸,再次把在场的人吓得嘴巴都合不拢了。
  常明松更是着急道:“你这脸是怎么回事?是谁打你的?是不是永康那家伙?”
  常本华为自己丈夫说话:“大哥你别怪永康,这事是我不对,是我先对不起他,他生气也是应该的,不过他现在要跟我离婚,大哥求你救救我,我不能跟永康离婚!”
  常明松气急败坏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给我说清楚!”
  说完他才注意到林飞鱼和常美、常欢三人正睁大眼睛看着他们,于是便叫常本华跟自己到对面去。
  常本华从地上爬起来,踉踉跄跄跟着去了对面。
  常欢一脸好奇:“姐,你说姑姑发生了什么事?”
  常美冷声哼道:“什么事我不知道,可以肯定的是,准没好事。”
  林飞鱼对这话十分赞同。
  她觉得常本华就像根搅屎棍,到处说人是非,挑拨离间,只要她出现的地方,肯定没好事。
  于是三人一边吃饭一边竖着耳朵,偷听对面的谈话。
  常本华去到对面,才把当年自己偷偷生孩子,如今这孩子又怎么被带到工厂来的事情一五一十说了出来,罢了再次重申自己的要求:“大哥,你这次一定要帮我,我不想跟永康离婚。”
  常明松震惊得眼睛几乎瞪出来,好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你在小集村的时候生过孩子?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常本华嚷嚷说:“为什么?因为我不想一辈子留在那种山沟沟的地方!”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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