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0章 《人在囧途》的宣传攻势(14 / 15)
徕卡CM
优秀的徕卡基因,专业的镜头,德国制造。缺点有些人嫌机身太厚,据说排线容易故障。
剑走偏锋之装13之选——女伯爵
这台是Zeiss的Contessa,1950年问世,使用最常见的135胶卷,折叠机身,黄斑测距,带测光。从照片上就可以看出他的做工已经是蔡司顶级的工艺,尤其是金属部件的电镀加工,半个多世纪后仍然光彩照人,由于严谨的做工和小巧而贵气的外观,被美称为女伯爵。
曾经上手过,手感惊人的好,对焦环相对有些薄,快门扭在镜头上。价格也不贵,成色不错的2.5k的样子,几年前的价格。
同样精彩的还有Voigtlander Vitessa又被誉为天线机,可是折叠机里的精品啊!
福伦达是百年老店了,光学素质当年可是扫地僧级别的。
有知友“砸场子”指出此机故障率高,本人颇以为意。此机慎入。感谢“砸场子”!
为什么我会推荐以上两款相机呢?玩胶片玩的就是情怀。想起北京的大仙居给我说的一句话,“要装13就装的狠一点!”哈哈,所以后来我选了某纪念版。这是后话。
还有一个原因是现在还能找到这两款相机,而且为数还不少,国内几个数得上的市场一定会找到几台,相比尼康FM2我本人倒是越找越少了,可能新一点的FM3更能卖出价钱吧。
本以为市场上的古董机就这么几款,后又实地证实了一下,看来还是我太主观了。市场内充斥着我闻所未闻的相机,有我未知的精品,也有充当婚纱照片中背景的垃圾。现在想来其实什么机器都有缺点,很多机器都是玩过了才知道,对用过的一些解毒了,还对一些没用过的向往,说不定也会受不了其中一些的缺点。小的机器就不能要求太多,老的机器,也不能要求他全能。看着前人留下这么多优秀的遗产,不要感叹相机无穷,进一步有一步的欢喜。
谢邀
能追就追,追本身是一种乐趣。
男人是一种具有攻击性的动物,主动权握在手里,就像握着剑柄,尽管会失败,也可能被逐出国境。
但是骑士,你就不想上马跑一跑么。
当然啦,有许多姑娘被你所吸引,她们看见你银光闪闪的铠甲与鬃毛潇洒的骏马,你有皇家徽记的盾牌也有长锋披靡的宝剑,她们会觉得很喜欢。
赞美你,甚至爱上你。
你当然可以选择其中的一位姑娘,白头偕老,我想故事的结局也未尝不会美好。
可是,你真的不想上马跑一跑吗,在荒野上,披甲执锐,举着大旗,奔腾过泥土与沼泽,在月光下,在狂风里,只为了追一个女人。
追女人是一件美差。
这个世界有多少事情,能让你尝试着义无反顾呢。
尤其是自己喜欢的姑娘,不论是长发垂肩,还是小腿匀称,不论是有花边,还是窄裙,她走过花圃的时候,你站在一百码开外就浮想联翩。
她当然不会一开始就喜欢你,你需要爬几次围墙,冒着摔死的,被猎犬追逐的风险,递上一朵玫瑰。
她当然还有权力把玫瑰给扔了,说一句,亲爱的,我对你没感觉。
可这种追逐,本身对于男人来说,总该是充满乐趣。
玫瑰丛中荆棘生,这是常理。
求而不得,也多少是宿命。
可我听闻几个最美妙的时刻,总是包含了一句,我答应你。
男人不该是太算计,太精巧的机器,有时候,男人需要一些勇猛和愚钝,需要打开大门,飞马夺人的野劲儿。
可能你不帅,可能你无才,可没有人从出生就宣判你,这个女人你不能追。 ↑返回顶部↑
优秀的徕卡基因,专业的镜头,德国制造。缺点有些人嫌机身太厚,据说排线容易故障。
剑走偏锋之装13之选——女伯爵
这台是Zeiss的Contessa,1950年问世,使用最常见的135胶卷,折叠机身,黄斑测距,带测光。从照片上就可以看出他的做工已经是蔡司顶级的工艺,尤其是金属部件的电镀加工,半个多世纪后仍然光彩照人,由于严谨的做工和小巧而贵气的外观,被美称为女伯爵。
曾经上手过,手感惊人的好,对焦环相对有些薄,快门扭在镜头上。价格也不贵,成色不错的2.5k的样子,几年前的价格。
同样精彩的还有Voigtlander Vitessa又被誉为天线机,可是折叠机里的精品啊!
福伦达是百年老店了,光学素质当年可是扫地僧级别的。
有知友“砸场子”指出此机故障率高,本人颇以为意。此机慎入。感谢“砸场子”!
为什么我会推荐以上两款相机呢?玩胶片玩的就是情怀。想起北京的大仙居给我说的一句话,“要装13就装的狠一点!”哈哈,所以后来我选了某纪念版。这是后话。
还有一个原因是现在还能找到这两款相机,而且为数还不少,国内几个数得上的市场一定会找到几台,相比尼康FM2我本人倒是越找越少了,可能新一点的FM3更能卖出价钱吧。
本以为市场上的古董机就这么几款,后又实地证实了一下,看来还是我太主观了。市场内充斥着我闻所未闻的相机,有我未知的精品,也有充当婚纱照片中背景的垃圾。现在想来其实什么机器都有缺点,很多机器都是玩过了才知道,对用过的一些解毒了,还对一些没用过的向往,说不定也会受不了其中一些的缺点。小的机器就不能要求太多,老的机器,也不能要求他全能。看着前人留下这么多优秀的遗产,不要感叹相机无穷,进一步有一步的欢喜。
谢邀
能追就追,追本身是一种乐趣。
男人是一种具有攻击性的动物,主动权握在手里,就像握着剑柄,尽管会失败,也可能被逐出国境。
但是骑士,你就不想上马跑一跑么。
当然啦,有许多姑娘被你所吸引,她们看见你银光闪闪的铠甲与鬃毛潇洒的骏马,你有皇家徽记的盾牌也有长锋披靡的宝剑,她们会觉得很喜欢。
赞美你,甚至爱上你。
你当然可以选择其中的一位姑娘,白头偕老,我想故事的结局也未尝不会美好。
可是,你真的不想上马跑一跑吗,在荒野上,披甲执锐,举着大旗,奔腾过泥土与沼泽,在月光下,在狂风里,只为了追一个女人。
追女人是一件美差。
这个世界有多少事情,能让你尝试着义无反顾呢。
尤其是自己喜欢的姑娘,不论是长发垂肩,还是小腿匀称,不论是有花边,还是窄裙,她走过花圃的时候,你站在一百码开外就浮想联翩。
她当然不会一开始就喜欢你,你需要爬几次围墙,冒着摔死的,被猎犬追逐的风险,递上一朵玫瑰。
她当然还有权力把玫瑰给扔了,说一句,亲爱的,我对你没感觉。
可这种追逐,本身对于男人来说,总该是充满乐趣。
玫瑰丛中荆棘生,这是常理。
求而不得,也多少是宿命。
可我听闻几个最美妙的时刻,总是包含了一句,我答应你。
男人不该是太算计,太精巧的机器,有时候,男人需要一些勇猛和愚钝,需要打开大门,飞马夺人的野劲儿。
可能你不帅,可能你无才,可没有人从出生就宣判你,这个女人你不能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