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4.买了否冷(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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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跃现在开始考虑自己是不是先买个吉他或者电子琴、尤克里里什么的,先把乐器给练起来。
  想了不到两秒钟,于跃决定还是先买一把吉他。
  电子琴没有吉他携带方便,尤克里里也没吉他适用性强。
  同时自己拥有一个有着丰富经验的音乐总监的记忆。
  缺的只是对乐器的熟练度,所以吉他只要练熟了,尤克里里也就不是问题了。
  然后是选歌的问题,市面上的一些主流的流行歌曲可以练起来。抄歌的话,根据自己十六岁的年纪,可以选几首青春洋溢的歌曲。
  对于抄歌这种事情,于跃根本没有心理负担。
  反正抄作业也是抄,抄歌也是抄,有区别吗?
  古人云:有歌不抄,天诛地灭。
  古人又云:只要是这个世界没有的,就是原创。
  对于于跃来说,只要是对自己有益的,都是古人说的。
  更何况,这些歌说不定就是自己幻想出来的!
  或者说就是自己原创的!
  不是说有种精神病叫多重人格吗?
  影视小说等作品里,老是吹捧这种精神病有多么多么厉害,那些人格能学会各种主人格所学不会的技能。
  说不定自己就有一个人格自以为是音乐总监,原创了这些歌曲。
  反正听上去没有什么毛病。
  看!一旦带入到精神病的情景当中,一切就都解释的通啦!
  所以说,精神病是个好东西,没事的时候,可以得个精神病玩玩,既经济又实惠。反正于跃觉得自己自从得了精神病,腰不酸了,腿不痛了,走路也有劲了。
  果然我的脑子是有问题的。
  真好!
  加油!
  至于这种情况到底是不是多重人格。
  于跃表示不会去考虑的。
  在于跃的逻辑里,我认为自己是多重人格,我就是多重人格。
  至于医学上怎么定义,谁在乎呢?
  ……
  嗯,抄什么歌好呢?
  《青春修炼手册》?
  多好的一首歌,多么的青春洋溢、活力四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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