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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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听着林瑜喉咙里含着颤抖的笑声,将这句话一个字一个字地砸在了他的耳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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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林:我要茶你喽。
  易:?
  阿禾:(呼吸)
  林:妈呀,好喜欢。
  易(鼻青脸肿版):妈呀,好喜欢
  阿禾:?
  第26章 男生之间的喜欢很简单
  闻着空气中尚未散去的那股发腻的香气,赵之禾怔愣地碰了碰自己的脸。
  指尖似乎还发着烫,脑袋里更像是有锅烧滚了的开水,在扯着调子叫。
  随着防盗门栓“喀哒”一声轻响,一股汹涌的热浪顿时就将赵之禾的脸烧了个底朝天。
  “靠...”
  他喃喃着搓着自己的耳朵,身体却是靠着门一点点坐了下来。
  林瑜那声“喜欢你”循环播放似地在脑袋里一遍遍回响,无论是睁眼还是闭眼,他似乎总能看见女孩那张明媚好看的笑脸。
  林瑜说,她喜欢他。
  喜欢这个词对于赵之禾来说太过的陌生,上辈子为了生计忙忙碌碌到20岁,睁眼闭眼都是兼职的人是没资格去和人谈喜欢的。
  而这辈子到了这个鬼地方之后,“喜欢”这种东西似乎就变得更为奢侈了。
  无论是有钱的世家子女,还是苦苦挣扎于生命线的贫民,谈及喜欢这个词的背后似乎总是或多或少的和利益沾着边,说喜欢那是扯淡。
  而如果说上辈子的单身可以勉强用忙碌来当借口的话,那么这辈子的这20年无疑让赵之禾格外认真地想——
  自己可能真的不怎么招异性喜欢。
  但凡是和他说过话的女生,无论是社团的朋友还是课上认识的同学,几乎都会以一些离谱的理由与他渐渐断了联系。
  比如要去凯赛斯区去看丽丹人训熊、要去照顾被狗咬了屁股的男朋友、或者更夸张,直接就说自己最近半个月得了流感,说不出话。
  而赵之禾在第一天就知道她要去参加学校的歌唱比赛,但是他什么都没说
  只是站在人面前朝着对方随和一笑,说“那我们改天见”。
  当然,这个改天便再也没见过。
  那时的易铮每当瞧见他那副垂头丧气的样子,就会格外的开心,然后拉着他翻墙去吃那家很难预约到的费尔曼特色烤肉。
  “啧,不就是被人甩了吗,瞧着和落水狗一样,尾巴都耷拉下来了。”
  望着那人翘起的嘴角,赵之禾便把嘴里的牛肉当他的头嚼。
  但有一次实在郁闷,嘴里的肉怎么嚼都没味,他认识的人又少,还是忍不住开口问了易铮。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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