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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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一一眼就认出了他:那是玉林部落的首领,玄惑。
  玄惑曾经为了一己私利,不惜投靠蜂王,甚至要把整个部落都拖下水。听说蜂王死了之后,他就被玉林部落驱逐了,连他配偶都不肯留他。
  后来阿泽被迎了回来,当上了新的首领,而玄惑则成了一只流浪兽人。
  玄惑显然也看见了她,但他没有上前。二人只是远远地对视了一眼,玄惑就背着包裹离开了。
  这是叶一最后一次见到玄惑。她下意识地咬了一口山梨,立刻变得口水兮兮:唔,巨酸无比。
  还是得被霜打一打才好吃。
  这几个等回头拿去捉弄雪戎吧!
  第91章
  我的爱人杀了我两次, 第二次,她成功了。
  我叫小白,出生就不怎么讨喜。父母有很多幼崽,他们个个漂亮、可爱,唯有我,一出生就是血红眼睛,满口獠牙。
  母亲视我为怪物,她甚至不愿意为我哺乳。然而,部落的规矩让她不可以丢弃我。靠着这个规矩,我才得以活下来。
  我的童年就是在冷漠和忽视中度过的。所有人都视我为异类,他们辱我,骂我,欺我,哪怕我并没有做错什么,仅仅是因为相貌长得难看而已。
  这样的生活让我不得不算计、欺骗。我的第一句谎话就害死了一条人命:我的八哥。
  我父母一共生了十六个孩子,活下来的有十个。我不懂父母为什么要生那么多,他们完全是把我们放养。我们从出生开始就要争,就要抢。而我的八哥,他不是最强壮的,却是最能欺负我的。
  也对,我排行老九,在我之下,只有一个怀里抱着的小妹子。他除了我,没有别人可以欺负。
  我不记得有多少次,他抢走了我为数不多的食物。甚至寒冬腊月,他会抢走我唯一一条羊皮毯子。北境的冬夜那么冷,我整夜整夜没法睡觉,因为一旦闭眼,就容易再也醒不过来。
  八哥就是这样一个恶劣人,但他被我的谎言害死了。
  那一年夏天,在他又一次揍我时,我向他求饶,并骗他说,我在某个山坳里发现了一丛成熟的草莓果。在这个食物紧缺的家里,八哥当然不会放过每一次获得食物的机会。他撇下我,朝着那山坳走去。草莓是有的,但与草莓一同存在的,是一窝黑黄黑黄的虎头蜂。我曾差点一脚踩在上面。现在我把这个地方告诉了八哥,本意只是想让他吃个亏而已。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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