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3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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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丑得……还挺别致的。”沈宴洲中肯地点评。
  就在这时,丑房子门口,探出了个明晃晃的黄色鸭嘴。
  原本瘦骨嶙峋的小唐狗,费劲地从不算宽敞的洞口里往外钻,它拖着那条还缠着厚厚绷带的伤腿,一蹦一跳地出来了。
  因为卫衣的帽子有点大,遮住了它的眼睛,它走得摇摇晃晃,模样像只刚刚破壳、不太聪明的胖鸭子。
  “嗷呜~”小狗嗅到了两人的味道,兴奋地叫了一声,却被帽子挡住视线,一头撞在了三千万的小腿上。
  它也不觉得疼,顺势一屁股坐在男人的皮鞋上,仰起憨傻的小脸,歪着头,黑豆眼湿漉漉地望着头顶拥抱着的两个男人。
  花园里的地砖虽然扫过,但台风天特有的潮气还是一个劲儿地往上冒。
  沈宴洲抬起头,看了眼维港上空依旧积压着的厚云,这台风不知道还要持续多少天。
  “它的腿刚接好,这种天气睡在外面,不太合适。”沈宴洲伸出手指,点了点那只穿着小黄鸭卫衣的小东西:
  “把它弄进屋里去吧。”
  “在客厅那个避风的角落,给它重新弄个窝,暂时先住着。”
  说着,他又补了句:“还有,那个……进去之前,你把它的爪子擦干净了。”
  抱着他的男人闻言,眼底的笑意都要溢出来了。
  嘴硬心软。
  明明就是心疼小狗。
  “好的。”
  “听您的,这就给它搬家。”
  ***
  客厅的留声机里,黑胶唱片缓缓转动着,唱针划过沟槽,流淌出巴赫的《g大调》。
  沈宴洲很少有这样彻底闲下来的时刻。
  平日里,他的时间被无数的财报,会议,应酬填满,只有在这种被台风困住的日子里,他才能有真正属于自己的时间。
  他休息的时候,很喜欢看书,除了金融管理,他几乎什么书都看。
  他慵懒地陷在柔软的沙发里,膝盖上搭了条灰色的羊绒毯子,露在外面的又白又嫩的脚踝,随着音乐的节奏,轻轻晃动着。
  他手里捧着马尔克斯写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书页翻动的声音很轻。
  但他其实并没有看进去几个字。
  因为不远处,那道存在感极强的视线,如有实质般,黏糊糊地挂在他身上。
  三千万在客厅角落里,给那只洗得香喷喷的小黄鸭安家。
  他半跪在地上,手里的动作却很轻,甚至称得上温柔,他小心翼翼地把丝绒垫子铺平,又把小狗最喜欢的那个粉色磨牙棒,摆在正中间。
  “嗷呜……”那只穿着黄色鸭子卫衣的小狗,笨拙地在新窝边打转。
  因为卫衣的帽子太大,总是个往下掉,遮住了它的眼睛,它看不清路,摇摇晃晃地往前一扑,一头撞进了男人的怀里,两只前爪胡乱扒拉着,哼哼唧唧地撒娇。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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