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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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宴洲,走了。”那一刻,躲在铁架上的野狗屏住了呼吸。
  风把那两个字送到了他的耳朵里。
  “宴……洲……”他在心里笨拙地模仿着那个发音。
  不是大人们嘴里喊的“阿猫阿狗”,也不是什么“烂仔”、“扑街”。这两个字听起来那么好听,像是大戏院里唱出来的词,又像是此时此刻划过城寨上空的那架飞机,昂贵,遥不可及。
  原来,他叫宴洲。
  “宴洲……宴洲……”野狗蜷缩在生锈的铁架上,嘴唇无声地开合,一遍又一遍地咀嚼着这个名字。每念一次,心脏就酥麻一次。
  车队缓缓启动,离开了城寨,只留给城寨冷漠的尾气。
  野狗看着车队消失的方向,许久许久都没有动,他从怀里掏出了一块早就干硬得像石头的饼,那是他这几天的口粮。他狠狠地咬了一口,牙齿被硌得生疼,可他却笑了一下。
  他不知道什么是爱,也不知道什么是未来。他只知道,在这个烂透了的世界里,他突然有了一个秘密。
  他不仅见过月亮,他还知道了月亮的名字。
  这个名字,成了他后来无数个在地狱挣扎的日夜里,唯一能让他活下去的咒语。哪怕后来他浑身是血被扔进斗兽笼,哪怕他为了活命去跟人拼刀子,只要在心里默念这三个字,他就觉得自己好像也没那么烂了。
  因为他的心里,装着一个干干净净的月亮。
  自从知道了那个名字,野狗就不再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了。他开始有了一个疯狂的习惯,收集“他的碎片。
  在那个没有互联网、信息闭塞的城寨里,他像个捡破烂的乞丐,在一堆堆废旧报纸、过期的八卦杂志里翻找。
  只要上面印着“沈家”,印着“沈宴洲”三个字,哪怕只是张模糊的侧影照片,他都会如获至宝。
  在无数个散发着霉味和腐臭的深夜,借着窗外透进来的微弱月光,他用那只只会挥拳头的手,笨拙地,一笔一划地在纸上记录着关于他的一切。
  “1998年,冬。报纸上说,沈家小少爷在维也纳拿了钢琴奖。他喜欢钢琴。”
  “1999年,夏。八卦杂志拍到他去马场。他穿白色的骑马装真好看。他不吃香菜,杂志上说他把香菜挑出来了。”
  “2000年……他好像长高了。他的腿很直,像那个……像那个什么模特。”
  “听说他喜欢喝那个叫‘黑皮诺’的红酒。那是什么味道?以后我有钱了,我也要买来尝尝,看看是什么味儿。”
  那个脏兮兮的笔记本,成了他的《圣经》。每一页,每一行,都是他苟活于世的理由。
  他小心翼翼地把本子裹在塑料布里,贴身藏在胸口最暖和的地方,比命还重要。
  可是,想要靠近月亮,光靠想是不够的,想要走出去,想要有资格站在那个一身名牌的人面前,他必须变强,强到没人敢踩他的头,强到能洗掉这一身的臭味。
  于是,十五岁的少年,走进了地下黑拳的笼子。
  那是真正的修罗场。
  没有规则,不计生死,只有最后站着的人能拿钱。
  第一次上场,他被打断了好几根肋骨,左眼肿得像核桃,血糊住了视线,对手是个两百斤的屠夫,掐着他的脖子把他按在铁网上摩擦,窒息感像潮水一样涌来。
  “死吧!阴沟里的老鼠!”
  意识涣散的那一刻,他脑子里闪过的不是恐惧,而是那张从报纸上剪下来的,有点模糊的脸。是那个穿着白衬衫、不染尘埃的小少爷。
  “不能死。”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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