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曝露(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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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自己女儿竟然跑到这里来抛头露面,唐大老爷惊愕的同时又恼怒地喝了一声:“你跑这里来像什么话,快走快走。”
  唐宓:“爹爹,女儿听人说蜀中圣手彩云姑娘过来了,就想过来见识一下她的琵琶绝技,就偷偷藏在屏风后面,刚才一时忘形,惊叫出声。”
  唐大老爷一挥袖子:“还不退下?”
  一直没说话的文同知突然抬头,和气地对唐宓说:“你要听,自可大大方方地过来听好了,也不用走,就站在屏风后面吧。”
  唐宓大为惊喜:“谢谢文大人。”忙带着小环回到屏风后面,可一对小脑袋还是时不时探出来,惹得厅堂中众书生心中一阵无由的悸动。
  唐大老爷摆摆头:“也是我太娇惯她了。”
  文大人笑笑:“若是宗之现在在这里,肯定会说:‘我家的孩子所行所言,自然要快意为之,何须他人评说。’这才他杨宗之这种名士的风范。”
  唐老爷一窒,讷讷几声,转头看着众生:“好了,还有谁没交卷?吴节,只剩你一个了,快把将上来看看。此次诗会已然兴尽,就别磨蹭了。实在写不出来,就滚出去!”
  他一声怒喝,再次将厌烦的目光落到定定站着的吴节身上。
  “他妈的,原来小颦就是唐宓,是我吴节在这个世界的未婚妻……我竟然把她给休了,愚蠢啊愚蠢!”吴节无语问苍天。
  回想起昨天在现代世界那次相亲,他心中就有种吃了一只大苍蝇的感觉。窝火那是肯定的,自己怎么说也算是一个英俊儒雅的青年,可在现代社会就因为没钱没势,连那么一个非主流也看不我。
  还是古代好,我吴节虽然相貌普通,又背负着一个傻子的名声,可如唐宓这样一个才女加美女,却对我死心塌地。否则也不可能提前让小环带一首《临江仙》过来,让我吴节抄袭。
  有妻如此,也是我的运气。
  一瞬间,吴节甚至有一种欢呼雀跃的感觉:这么一个优秀的女子居然是我的未婚妻,不会是在做梦吧?
  可是,自从我写了休书之后,已经将唐家得罪尽了。就算唐小姐对我有意,她家里人也不会同意。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心中笑了笑,却又是一动,想起自己在现代社会丢失的那一天一夜的时间,突然有一股冷汗从背心沁出来:如果将来还要在现代社会丢失时间,而且这丢失的时间越来越多,直到终有一天再不会回到现代社会,要在这明朝过一辈子。作为一个文人,还有什么比名声更要紧的东西。科举入仕对我吴节来说没任何难度,将来考个进士没有任何难度。可按照明朝官员任用制度,取官取德。你一个傻瓜,就算再能考试,也不可能让你去做一县县令,代天子牧民。最多给个荣誉称号,打发你回家赋闲养老。
  如此一来,自己费那么大劲去科举也变得没有任何意义。
  必须从现在让世人忘记自己是个傻子。
  吴节啊吴节,你以前实在是太无欲无求,或者说太实际了。眼睛只盯在科举上面,却不知道名声这种东西对古人来说,也许没实际用处。可一旦你获取功名,想要干出一番事业时,名声这种东西的厉害之处才能体现出来。
  也许,我需要做出些改变。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只要我能够在这场诗会上脱颖而出。
  《临江仙》……哎,我可不会做诗做词,不过,写不出来,哥不会抄吗?
  吴节的嘴角不由地带着一丝微笑。
  这个时候,一阵风透过窗户缝隙吹进厅堂来,吹灭了几支蜡烛,有银色月光投射而入,让吴节心中一静。
  又想起刚才唐宓那张找不出任何瑕疵的绝色容颜,再看看抱着琵琶坐再前面的彩云,吴节心头一亮:月光、小颦、彩云……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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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家老爷厌烦的神情明摆在那里,众生看得明白,心中顿时大动。
  本来,唐家小姐才女的名气就已经震动整个蜀中,又有传闻说唐宓乃是一个国色天香的美女,大家都有些心动。
  可惜人家早就于吴节有了婚约,别人也只有暗底下倾慕的份儿。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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