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 筠生炸毛(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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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杏,叫个腿脚快的,把这些给大姐姐大姐夫家送去。”
  梅生出嫁后,去岁在云楼街的另一端开了个绣品铺子,生意极好,加上有了孩子,常忙的脚不沾地,鲜少有闲工夫回来的。
  不过,她时常派遣婢子伙计往这边送些绣品鞋袜,有孝敬长辈的,也有分享与姊妹的,家里自然是在吃食上头多多顾及着她。
  每每芙生下厨做了新鲜吃食,更是不可能忘了她那一份。
  梅生不吃鸡杂,莫诚不爱木耳,因此现有的菜夹了焙子,便能给她们送去了。
  双杏自外头进来,将刚拔的新鲜葱蒜放在案板上,自橱柜中取了专门给梅生那边送饭的大食盒——这食盒是大伯祝咏文亲自画的图纸,找了已经开了自己的木工铺的三叔祝秉文做的,比一般的食盒更高更大,还加了保温层,里头放上一盆汤,只要把盖子盖好,哪怕冬日里送过去,那都还是热的。
  夹了菜肉的焙子就在案板上放着,双杏将食盒放好,便把码好的焙子往里头放,芙生用圆肚陶罐装好羊汤,又单独将调料拿油纸包包好,才把陶罐放入食盒中。
  “寻个稳妥的伙计去送,莫要把汤撒了。”略想了想,芙生还是嘱咐了这么一句。
  倒不是她嘴碎多言,而是这一罐汤的分量可不轻,若是寻个不稳妥的,半路上将汤给洒了,那可就浪费了她耗时好几个时辰熬出来的羊汤了。
  “我去送!”
  还不等双杏筛选出一个靠谱的伙计,把芙生安排的活计干完的筠生毛遂自荐了。
  他是真的闲,且想到许久没有见到大姐姐梅生,以及那正是好玩的年纪的小外甥了,便想要跑一趟。
  作为双胞胎,筠生的力气虽不如芙生大,但也是能够稳稳当当的拿着这个食盒,将东西给送过去的。
  不用担心将汤洒了,芙生拿过泡菜,瞅了他一眼:“快去快回,两个菜炒起来很快,爹爹今日去上值前说了,下值回来有话与你说,莫耽搁了。”
  得了芙生的准,筠生提着大食盒便出门送饭去了。后院厨房里头只剩下芙生与双杏两个人,桂圆瞧见空出了她的位置,一头扎进厨房来帮忙。
  这算是芙生自己的班底,搭配着动起来,连句多余的从话都不用说,便在最快的时间里将两道菜给炒完,只用等最后一锅焙子出锅。
  前头丰乐斋的后厨还在忙,出去送饭的筠生还没有回来,在国子监上值的爹爹祝贺文也还有半刻钟才能到家,掐算一番时间,能够吃暮食的时候,恰好是最后一锅焙子出锅。
  搬了躺椅在厨房外的檐下歇着,芙生听着檐下出自棠生之手的风铃在微风的吹拂下发出的细微响动,猜测着筠生和祝贺文两人究竟谁先回来。
  却不曾想,听着靠近的脚步声睁开眼,她瞧见的是宋鹤安——怀抱一棵裹了根须、开着白花、半人多高的小树的宋鹤安。
  “宋郎君?”
  上回将出了苗的花生送来,是他托人送的,满打满算,芙生也许久没有见他了。
  不见的时候想不起来,这瞧见了,不由的便想起了她还没有给他一个回答呢!
  好在的是,他是带着东西来的,不会叫她一下子陷入不知道从何说起的尴尬中。
  在他脸上瞥了一眼,芙生的一双眼便在他怀中小树上细细打量了。
  春日开花、五瓣素白、花蕊金黄、香气清淡,花梗与花筒密布小刺……
  “这是金樱子?”
  芙生微微瞪大了眼,惊奇的看向宋鹤安。
  金樱子是一种山间野果,既能入药,也能做膏做糖水的,用其做成的金樱子膏,浸酒服用,近些年民间十分盛行。
  之前便有食客询问丰乐斋是否有金樱子膏,想要点上一份,可惜这果子长在深山,汴都城附近的山里不多,因着流行,那些山民采出来卖,全都进了白矾楼,旁的酒楼,哪怕是赫赫有名的云楼、大有改良的广源楼,那都是订不到的,更别提她这规模不算大的丰乐斋了。
  芙生会做的膏多,也有能用来浸酒的,但架不住常有人问金樱子膏。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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