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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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伟民。
  7·15大案的凶手。
  档案室里很安静,只有空调运转的嗡嗡声。
  沈砚清站在档案架前,手指划过一个个标签。
  找到了。
  quot;7·15故意杀人案quot;。
  她抽出卷宗,坐在桌子前,一页一页地翻。
  陈伟民,男,四十五岁,本市人,无固定职业。
  被害人叫李梅,女,三十六岁,是一家服装店的老板。
  案发时间是十年前的七月十五日晚上十点。
  地点在李梅的住处。
  陈伟民闯入李梅家中,将其杀害后逃离现场。
  三天后,陈伟民在外地被抓获。
  证据链很完整:现场有他的指纹和dna,有目击证人看到他进入小区,作案动机是谋财害命——他欠了一大笔赌债。
  陈伟民一开始拒不认罪,声称自己是被冤枉的。
  但是证据确凿,他百口莫辩。
  后来不知怎么的,他突然认罪了。
  开庭的时候,他没有辩解,对罪行供认不讳。
  最终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沈砚清翻到被告人基本信息那一页。
  上面贴着陈伟民的照片。
  一个中年男人,长相普通,眼神浑浊,看起来萎靡不振。
  就是一个普通的罪犯。
  跟林语初一点都不像。
  而且——
  出生日期也不对。
  林语初的父亲如果还活着,现在应该五十多岁了。
  这个陈伟民,十年前四十五,现在五十五。
  年龄对得上。
  但是长相完全不一样。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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