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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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次再来,领了绣活的钱】
  他分出一只手给常霄写道:
  【我请你吃羊肉】
  常霄看罢笑道:“好。”
  过了午,街上的人就见少了,实在是不少赶庙会的人都要顺道去云光寺拜一拜,烧个香,求个符,而进寺庙需得赶在上半晌。
  常霄还惦记着要去董家布行找黄来的儿子黄齐谈生意,还不知要谈多久,拖得晚了,又得耽误回程赶船的时辰。
  当只剩下两个虫儿笼,一只滚地灯时,常霄干脆道:“暂且收着,不卖了。”
  这些东西又不是吃食,放多久也坏不了,大可下一次再带来。
  两人合力收了摊,找到了长福街。
  这条街上铺子不少,但锦绣布行在里面也算是显眼的,挑出来的店幌子随风招摇,细看乃是使彩色绸缎扎成了扇面形状,上面绣了“锦绣”二字。
  常霄不识得黄齐,但正巧家里需要裁些麻布。
  眼下顾不上什么价钱贵不贵,与人结交总要有个由头的。
  夫夫两个抬腿进了铺子,见这时辰里面只两个年轻伙计在。
  他俩进了门,原本靠门更近的一个估计瞧出来客衣着寒酸,突然转过身去拿了把鸡毛掸子,开始卖力掸灰,明显不想招待,另一个见此,只得快步迎来。
  “二位要点什么?任它什么料子,我们布行都有,价钱也公道嘞。”
  常霄很擅长记人长相,算是天生的长处,他打眼一看,就能看出这伙计眉眼上与黄来的相似处,再看另一个伙计,虽只露出个侧脸,但全然不像,不出意外,来人就是黄来的儿子黄齐了。
  “想要两匹麻布,一匹裁衣,一匹缝被。”
  一匹麻布几百个钱,他们今日卖出去的货,到手有一贯余五百文左右,已是足够了,甚至可以挑些好麻布,不必如刚开始时买最次的那种,裁成衣裳贴身穿,着实粗糙得很。
  一听果然是买麻布的,拿鸡毛掸子干活的那个扫得愈发卖力,还扫着扫着就开始往里走。
  在他眼里,这些乡下人都是钱少事多的,买一匹麻布的钱都裁不出两尺好绫罗,偏生总还恨不得一寸寸检查过去,挑挑拣拣,再与你讲价钱。
  这等来客,谁爱招待谁招待,反正他是不乐意去的。
  再说黄齐,他是铺子里三个伙计里资历最浅的。
  今日有一个伙计告了假,店里只余两人,另一个叫庄良才,可以说是最会偷懒的一个。
  平常真要打扫铺面时,不见得动弹两下手,一来了不爱招待的客,鸡毛掸子挥得比谁都使劲,黄齐也是见怪不怪了。
  他倒是不介意多招待些客,不管有钱没钱,不管是不是好一通介绍后却不买,生意成了总是好事,生意不成就当是练嘴皮子了。
  能来布行里做伙计,已是他费尽心机给自己争来的好前途,何况他觉得动动嘴皮子并不多累,掌柜不在时,在铺子里也自在,比起庄子上规矩少多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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