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幕.合同不能乱签,饭也不能乱吃(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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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哲认真检查了一下,才从那皱巴巴的公文包里掏出红色的公章,盖上后将其中一份合同递给白歌。
  “从今天起,我们就是同志了。”
  这话怎么有点儿耳熟?
  白歌刚把合同收进包里,就看到范哲站起身。
  “时间差不多了,我去接思思放学,先走一步了啊。”
  他看看墙上的钟,对爱恋和厨房里的老霍说道。
  “慢走,不送了。”
  老霍探了个脑袋。
  “思思?”
  这又是哪位,静江深渊遗物事务司的第四位成员吗?
  “等......”
  见到白歌一脸疑惑的模样,爱恋立刻出声,想要制止他的发言,但为时已晚。
  范哲听到白歌的询问,蔚蓝的双眼立刻亮了起来。
  他迅速凑到白歌旁边,从公文包里掏出了一张照片递到白歌面前。
  “看,这就是思思,我家的女儿,可爱吧。”
  照片里,是一个有些壮实的女孩,大概三四岁左右,她手里,是折断的玩具。
  要说可爱,那三四岁的小孩子的确是可以用这个词来形容。
  但这孩子,怎么说呢,白歌觉得,比起可爱,大概......用彪悍这个词更恰当?
  那犀利的眼神,那紧绷的肌肉,那蔑视一切的表情。
  这孩子,说不定以后能成为偶像呢!
  一拳打死一头牛的那种。
  “是、是挺可爱的。”
  白歌挤出一丝笑容,答道。
  “对吧,我家思思简直天下第一可爱,从小吃可爱长大的,如果可爱也有化身的话,那么肯定是我家女儿没错了!”
  范哲好像一提到自家女儿,就有点狂热的模样,又揪着白歌说了好一阵子,才在爱恋的提醒下匆匆离开。
  “......深渊遗物事务司的人,都很有,呃,特点。”
  白歌点评道。
  “除了范哲,还有两个同事,不过他们今天去调查了,过两天开会的时候带你认识。”
  爱恋玩弄着自己的发梢,对白歌说道。
  等等......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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