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六:正文大结局(多章合并)(4 / 27)
他说:“古昔,他在仓平。”
萧景姒微微惊愕,然后便笑了,所有欢喜都写进眼里,正好呢,她很想见古昔,随口问了句:“宣王殿下在不在仓平?”
她听菁华说过,古昔失踪后,凤容璃便出了京,再也没有回去过。
“在。”
果然如此。
也确实如此,凤容璃总能找到古昔。
楚彧笑着补充了一句:“凤容璃在戎平军里当了大半年煮夫。”
黄沙弥漫,滚滚而过之后,是绿洲,这便是仓平。
三国合并之后,再无战事,仓平境内只留了一只军队驻扎边关,凤容璃来这个鸟不生蛋的地方已经半年多了,他也被晒得乌漆墨黑的,好好的俊公子变成了糙汉子,还穿着军队伙房里伙计的衣服,丑得掉渣渣。
这小子,又坐在黄沙上看日落!都看了大半年了,还看不厌?
凤容璃一边担心自己被晒黑,一边还是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颠儿颠儿地坐过去,挨着坐。
他每天例行公事地一问:“你什么时候回京都?”
这个问题,他追问了古昔半年。
古昔头也不扭一个,仰着头,直视着落下的塞北夕阳,说:“不回去了。”
凤容璃盯着他的侧脸,嗯,又黑又糙,比他自己还要糙!穿着一身士兵的衣服,袖子捋起来,手臂上有几道疤痕。
当年的小侍卫,完全变了个样,他居然还觉得看着顺眼,凤容璃在心里狠狠鄙视了自己一把,然后用很不爽的语气质问:“你不会要在仓平边关放一辈子的哨吧?”
这是在为萧景姒保家卫国?守卫疆土?
半年前,凤容璃找到了他,那时候,他是个哨兵,现在还是。
古昔突然转过头来:“你回去吧,别在这虚度光阴。”语气认真严肃,没有一丁点玩笑的成分。
他一双眼睛,黑得吓人,也冷得吓人,眼角微微垂下,不知是不是风吹日晒久了,显得苍老又颓废。
一年时间,仓平的风沙对他做了什么,把他磨成了这般刀枪不入的冰冷之人,或者说,古昔他对自己做了什么,没有了半分当年的风采与恣意,褪尽韶华,容颜未老心先衰。
诶,这半年,凤容璃被他赶了不下三十次,几乎隔三差五就赶他一回,只是,他是那种赶赶就会走的人吗?
凤容璃往黄沙上一躺,双手枕着自己的脖子,眯着眼瞧日落,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我回去了,我母妃就会逼着我娶亲的。”他口气很理所当然,有点得理不饶人的架势,“我是来逃婚的,才不是来陪你,你这种无情无义冷心冷肺的人,本王才不会为你放弃荣华富贵。”
所以,为了逃婚当了半年煮夫?在仓平?他晒成了糙汉子?
凤容璃继续面不改色地鬼扯,还说得头头是道:“仓平美人儿多着呢,厨房的刘大厨还说要把家里水灵灵的女儿说给我,还有伙房的张大哥,家中有两个待字闺中的妹子。”他信誓旦旦,黑黝黝的一张脸,端的是风流倜傥,“我不走,我走了仓平的美人们都要伤心欲绝了。”
厨房刘大厨的女儿都二十八了,还没嫁出去,刘大厨逢人就说他女儿水灵,凤容璃见过一次,是比刘大厨要水灵一点点吧。而伙房张大哥的两个妹子,一个比一个长得男人,两个凤容璃都搬不起来的米袋,人妹妹一肩扛一袋,手上还能再提一袋。
凤容璃觉得,是女人,那就是花,没毛病。
不过,古昔没听进去似的,还是面无表情:“回去吧。”
凤容璃一个打挺,竖起来,冷了脸了:“你非要赶我走是吧?”他甩头,恶狠狠地说,“我偏偏就不走!”
谁知道走了这家伙会不会寻短见,萧景姒没了,说不定他也就哪天没了,从凤容璃半年前那天从一千哨兵里一眼瞧出来他时,就下定决心了,打死也不走。 ↑返回顶部↑
萧景姒微微惊愕,然后便笑了,所有欢喜都写进眼里,正好呢,她很想见古昔,随口问了句:“宣王殿下在不在仓平?”
她听菁华说过,古昔失踪后,凤容璃便出了京,再也没有回去过。
“在。”
果然如此。
也确实如此,凤容璃总能找到古昔。
楚彧笑着补充了一句:“凤容璃在戎平军里当了大半年煮夫。”
黄沙弥漫,滚滚而过之后,是绿洲,这便是仓平。
三国合并之后,再无战事,仓平境内只留了一只军队驻扎边关,凤容璃来这个鸟不生蛋的地方已经半年多了,他也被晒得乌漆墨黑的,好好的俊公子变成了糙汉子,还穿着军队伙房里伙计的衣服,丑得掉渣渣。
这小子,又坐在黄沙上看日落!都看了大半年了,还看不厌?
凤容璃一边担心自己被晒黑,一边还是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颠儿颠儿地坐过去,挨着坐。
他每天例行公事地一问:“你什么时候回京都?”
这个问题,他追问了古昔半年。
古昔头也不扭一个,仰着头,直视着落下的塞北夕阳,说:“不回去了。”
凤容璃盯着他的侧脸,嗯,又黑又糙,比他自己还要糙!穿着一身士兵的衣服,袖子捋起来,手臂上有几道疤痕。
当年的小侍卫,完全变了个样,他居然还觉得看着顺眼,凤容璃在心里狠狠鄙视了自己一把,然后用很不爽的语气质问:“你不会要在仓平边关放一辈子的哨吧?”
这是在为萧景姒保家卫国?守卫疆土?
半年前,凤容璃找到了他,那时候,他是个哨兵,现在还是。
古昔突然转过头来:“你回去吧,别在这虚度光阴。”语气认真严肃,没有一丁点玩笑的成分。
他一双眼睛,黑得吓人,也冷得吓人,眼角微微垂下,不知是不是风吹日晒久了,显得苍老又颓废。
一年时间,仓平的风沙对他做了什么,把他磨成了这般刀枪不入的冰冷之人,或者说,古昔他对自己做了什么,没有了半分当年的风采与恣意,褪尽韶华,容颜未老心先衰。
诶,这半年,凤容璃被他赶了不下三十次,几乎隔三差五就赶他一回,只是,他是那种赶赶就会走的人吗?
凤容璃往黄沙上一躺,双手枕着自己的脖子,眯着眼瞧日落,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我回去了,我母妃就会逼着我娶亲的。”他口气很理所当然,有点得理不饶人的架势,“我是来逃婚的,才不是来陪你,你这种无情无义冷心冷肺的人,本王才不会为你放弃荣华富贵。”
所以,为了逃婚当了半年煮夫?在仓平?他晒成了糙汉子?
凤容璃继续面不改色地鬼扯,还说得头头是道:“仓平美人儿多着呢,厨房的刘大厨还说要把家里水灵灵的女儿说给我,还有伙房的张大哥,家中有两个待字闺中的妹子。”他信誓旦旦,黑黝黝的一张脸,端的是风流倜傥,“我不走,我走了仓平的美人们都要伤心欲绝了。”
厨房刘大厨的女儿都二十八了,还没嫁出去,刘大厨逢人就说他女儿水灵,凤容璃见过一次,是比刘大厨要水灵一点点吧。而伙房张大哥的两个妹子,一个比一个长得男人,两个凤容璃都搬不起来的米袋,人妹妹一肩扛一袋,手上还能再提一袋。
凤容璃觉得,是女人,那就是花,没毛病。
不过,古昔没听进去似的,还是面无表情:“回去吧。”
凤容璃一个打挺,竖起来,冷了脸了:“你非要赶我走是吧?”他甩头,恶狠狠地说,“我偏偏就不走!”
谁知道走了这家伙会不会寻短见,萧景姒没了,说不定他也就哪天没了,从凤容璃半年前那天从一千哨兵里一眼瞧出来他时,就下定决心了,打死也不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