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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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不想承认,但在她完整回忆起这段剧情后,苏苗苗也必须承认,这个在小说里两句话就狗带了的炮灰,应该就是她,或者说,是属于原身的结局。
  苏苗苗:知道真相的我眼泪流下来……
  要是早知道这是穿书,还是穿成炮灰的话,我绝对先想办法不分配到北河沟大队!
  但人生没有早知道。而且苏苗苗也清楚,哪怕自己没在车上认识王小麦,跟着她来北河沟大队,按照原书中的安排,自己应该也还是会被分到这里。
  而苏苗苗一直也没发现自己是传书的原因则是作者自称是个起名废,像是大队长这类的角色,在书里从始至终都是以“杨队长”作为代号。
  北河沟杨是大姓,大队里超一半的人都是姓杨。更何况,苏苗苗最开始也没想到自己这是穿书,更不知道杨丰收是有几个孩子,都叫什么。
  不过,这一点倒是给了苏苗苗一个验证的机会。因为书里虽没写杨队长叫什么,但却说了他这一双儿女的名字。
  苏苗苗记得两个人的名字,他们一个叫杨桃花,一个叫杨贵虎。
  这个很好验证,只要问王小麦就行。
  苏苗苗目光深沉地想:如果是他们,那么自己绝不会像原主那样以悲剧收尾人生!
  …………
  下午上工的时候,仍是要去割猪草的三个人又聚齐在水库边,一个上午被蚊子虫子追着咬的吴佩兰学聪明了,也换上了长袖长裤,还学着苏苗苗她们,把裤腿掖进了袜子里,好叫那些虫子不会顺着裤腿钻进来。
  只是吴佩兰从来没干过这样的体力活,上午都算是强撑着,下午更是腿肚子直哆嗦,蹲下去都费劲。
  王小麦和苏苗苗俩人都没理她,埋头苦干自己的活儿。
  苏苗苗是心里装着事儿,王小麦则是单纯不愿意搭理吴佩兰。
  但所谓山不过来,我就过去。
  吴佩兰虽有些高傲,但终究也还是个17岁的小姑娘,耐不住寂寞。尤其是在她不情愿干活的时候,就更想能跟人唠唠嗑了。
  更别说,她中午在知青点的时候,可是听了不少事儿,她这么善良的人,知道了自然要分享一下,咋说这俩人也是跟她一批的知青,相比那些端着架子想使唤人的老知青而言,她们才是一国的!
  不过她也不傻,没上赶着和她们说话,而是用刚好能够让王小麦和苏苗苗听到的声音“自言自语”道:“我听刘兰说,那个程秀秀和接咱们的杨队长有一腿,不过杨队长的闺女好像不许杨队长跟这女知青在一起。”
  八卦永远是拉近人与人关系的最佳办法。
  苏苗苗听到杨队长和他闺女的时候,耳朵就竖起来了,王小麦更是好奇地往吴佩兰那边挪了挪,一副想要继续听下去的样子。
  吴佩兰一见两个人这样,便又不开口了。
  心里止不住得意,心想,小样吧,刚还不搭理我,现在想知道了,我不说了!我还治不了你们!
  苏苗苗一看她表情,就知道这人是等着她们开口问呢。
  也知道,以王小麦的性格一定不会给她搭话。
  可这样的话,自己想知道的事儿就得不到答案了。
  苏苗苗到是也能问王小麦,但她也不一定知道,到时候去问别人的话,恐怕会心生怀疑。她一个刚来到大队的女知青,怎么会知道大队长有一儿一女,又为啥要好奇大队长的家人呢。
  所以,不如从吴佩兰这里探话,还能知道点其他的事儿。
  “不可能吧。程知青就算比咱们大,也才25。那大队长都有闺女了,这俩人咋可能在一起呢。”苏苗苗不像王小麦似的那么抵触吴佩兰的身份,不过递个话茬,就能知道自己想验证的事儿,这简直是太划算了。
  “怎么不可能!”一听这话,吴佩兰果然接了话茬,反驳道,“一个个都在农村待了好几年,为了回城名额有啥豁不出去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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