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适时低头真英雄(3 / 4)
怒海争锋和配阴婚,这种颠覆人世观念的妄为,洪承畴自己不敢想象,更不敢去干。洪承畴不敢想不敢干的事,曹继武敢干,所以他开始打心眼里佩服曹继武。
中套路很深的志士,全被洪承畴毫不犹豫地杀掉了,哪怕是曾经的好友、乡亲和恩人。因为最初的情怀过去之后,不可理喻的固执,让洪承畴根本看不起他们。
干事的人,全凭实力说话。没有实力瞎固执,不会有什么实际意义。
眼前的曹继武,显然不是那类人物。他也懂得适时低头。
杏儿没有看错人!
洪承畴很是满意,拍了拍曹继武的肩膀:“既然能带着一帮乌合之众,拉了几条破船,深入远海打败柳生。想必这陆战之法,你更在行。”
紧接着洪承畴掏出一块腰牌,塞到曹继武手里:“我只要你在校场长脸,至于怎样带兵训练,那就是你的事了。两个月时间实在太短,要练出一支精兵,的确是不敢想象。但你是曹继武,我对你有信心!”
曹继武揣了腰牌,郑重回道:“大人放心,曹继武愿以脑袋担保,定让那帮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知道我们的厉害。”
洪承畴点点头:“十万两白银,够吗?”
三百人十万两白银,每人平均三百多两银子。一个中等人家,一年的收入,也就十两左右。三百两银子,差不多是三十年的收入。对普通人来说,这可是一笔巨款。
经略使果然出手阔绰!
然而曹继武的脑袋,摇的像拨浪鼓,洪承畴等人,震惊不已。
王辅臣叫嚷:“大同一镇,三万将士,一年的军饷,才三十万两白银。区区三百人,十万两还不够?”
曹继武缓缓回道:“八旗骑兵号称天下无敌,神一般的存在,所到之处,各路英豪纷纷望风而逃。人要打败神,谈何容易?我的兵源,是那些毫无经验的流民,这些人刁钻奸滑,要把他们练成精兵,又是谈何容易?”
“而且只有两个月的训练时间,所以只能打造出一支步兵营。而在野战当中,步兵对阵骑兵,本就存在无法弥补的先天弱势。要想打败骑兵,步兵本身,不但要有强悍的体力和精绝的阵法,更重要是,要装备精良的兵器。”
曹继武将自己的乌龙枪接好,递给王辅臣:“王大哥,这支乌龙枪怎么样?”
王辅臣接在手里试了试,大赞好枪。
孙思克也试了试,赞不绝口:“可拆可合,合则一丈,长枪无敌。拆则三段,各有所用。不但携带方便,而且远则铳,近则枪棍齐施,实乃是一支精巧绝伦的神兵利器!”
曹继武微微一笑:“可以试试枪刃如何?”
王辅臣闻言,立即拔出自己的腰刀,朝枪刃奋力劈去。
只听“当”一声,腰刀竟然断为两截,众人大为吃惊。
半晌,众人才回过神来,王辅臣和孙思克细细查看枪刃,竟然没有一点豁口,惊得说不出话来。
曹继武问道:“王大哥,你这把刀值多少钱?”
“少说也得一百两银子吧。”
曹继武点点头,对洪承畴道:“精锐步兵营的武器,不能比王大哥的腰刀差,否则对付骑兵的巨大冲击,就成了烧火棍,没有一点作用。”
孙思克吃了一惊:“一把刀就要一百两银子,再加上工钱,三百精兵,十万两白银,只能勉强给每人配三把刀!”
想干大事,资本是必不可少的。洪承畴捋须沉思了一下,对曹继武道:“我给你五万两黄金。”
“够了。”
五万两黄金,大约四十万两白银,所以曹继武回答的简短肯定。
洪承畴点点头,提笔写了条子,盖上经略使大印,递给孙思克:“曹继武所需的一切,接下来由你负责。” ↑返回顶部↑
中套路很深的志士,全被洪承畴毫不犹豫地杀掉了,哪怕是曾经的好友、乡亲和恩人。因为最初的情怀过去之后,不可理喻的固执,让洪承畴根本看不起他们。
干事的人,全凭实力说话。没有实力瞎固执,不会有什么实际意义。
眼前的曹继武,显然不是那类人物。他也懂得适时低头。
杏儿没有看错人!
洪承畴很是满意,拍了拍曹继武的肩膀:“既然能带着一帮乌合之众,拉了几条破船,深入远海打败柳生。想必这陆战之法,你更在行。”
紧接着洪承畴掏出一块腰牌,塞到曹继武手里:“我只要你在校场长脸,至于怎样带兵训练,那就是你的事了。两个月时间实在太短,要练出一支精兵,的确是不敢想象。但你是曹继武,我对你有信心!”
曹继武揣了腰牌,郑重回道:“大人放心,曹继武愿以脑袋担保,定让那帮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知道我们的厉害。”
洪承畴点点头:“十万两白银,够吗?”
三百人十万两白银,每人平均三百多两银子。一个中等人家,一年的收入,也就十两左右。三百两银子,差不多是三十年的收入。对普通人来说,这可是一笔巨款。
经略使果然出手阔绰!
然而曹继武的脑袋,摇的像拨浪鼓,洪承畴等人,震惊不已。
王辅臣叫嚷:“大同一镇,三万将士,一年的军饷,才三十万两白银。区区三百人,十万两还不够?”
曹继武缓缓回道:“八旗骑兵号称天下无敌,神一般的存在,所到之处,各路英豪纷纷望风而逃。人要打败神,谈何容易?我的兵源,是那些毫无经验的流民,这些人刁钻奸滑,要把他们练成精兵,又是谈何容易?”
“而且只有两个月的训练时间,所以只能打造出一支步兵营。而在野战当中,步兵对阵骑兵,本就存在无法弥补的先天弱势。要想打败骑兵,步兵本身,不但要有强悍的体力和精绝的阵法,更重要是,要装备精良的兵器。”
曹继武将自己的乌龙枪接好,递给王辅臣:“王大哥,这支乌龙枪怎么样?”
王辅臣接在手里试了试,大赞好枪。
孙思克也试了试,赞不绝口:“可拆可合,合则一丈,长枪无敌。拆则三段,各有所用。不但携带方便,而且远则铳,近则枪棍齐施,实乃是一支精巧绝伦的神兵利器!”
曹继武微微一笑:“可以试试枪刃如何?”
王辅臣闻言,立即拔出自己的腰刀,朝枪刃奋力劈去。
只听“当”一声,腰刀竟然断为两截,众人大为吃惊。
半晌,众人才回过神来,王辅臣和孙思克细细查看枪刃,竟然没有一点豁口,惊得说不出话来。
曹继武问道:“王大哥,你这把刀值多少钱?”
“少说也得一百两银子吧。”
曹继武点点头,对洪承畴道:“精锐步兵营的武器,不能比王大哥的腰刀差,否则对付骑兵的巨大冲击,就成了烧火棍,没有一点作用。”
孙思克吃了一惊:“一把刀就要一百两银子,再加上工钱,三百精兵,十万两白银,只能勉强给每人配三把刀!”
想干大事,资本是必不可少的。洪承畴捋须沉思了一下,对曹继武道:“我给你五万两黄金。”
“够了。”
五万两黄金,大约四十万两白银,所以曹继武回答的简短肯定。
洪承畴点点头,提笔写了条子,盖上经略使大印,递给孙思克:“曹继武所需的一切,接下来由你负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