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慕容恪(1 / 4)
“啊啊啊。”
杂乱的马蹄声惊起了一地的秃鹫,扑扇着翅膀飞上了高空,用他们粉红色的丑陋头颅注视在大地上它们刚刚还在享用的美食,不时的发出一声惨烈
的凄鸣,为天地添上些许的苍凉之感。
慕容恪年轻的面庞上阴沉如水,被眼前血腥的一幕所震撼,原来应该是去斤秃律老营的平原上一片狼藉,横七竖八的毡包上满是漆黑的烧焦痕迹,
不少还有零星的火苗在闪烁,成群的牛羊和战马不知所踪,昔日热闹非常的营地一片死寂。一具具身首分离的尸体杂乱无章的堆叠在一辆破车前,半人
高的破旧车轮被鲜血染得通红,不时还有殷红的血迹缓缓滴落,不远处,数不清的头颅被整整齐齐地堆放在一起。仿佛为了计算方便,人头都是十个一
堆,垒成金字塔的形状,放眼望去,这样的人头堆不下百处。空气弥漫着皮脂燃烧的焦臭和浓重的血腥味,令人闻之欲呕。
慕容恪是鲜卑大部慕容部落首领莫护跋的儿子,其实在莫护跋之前,慕容鲜卑并不被称为慕容鲜卑,而是因为莫护跋喜欢一众叫戴步摇冠的帽子,
而鲜卑话中,步摇和慕容发音相近,莫护跋便索性用慕容为部落名,甚至给儿子起名也改姓了慕容。在鲜卑族中,部落得千人众,可以称为头人,万人
众则为首领,十万人众可以封王,百万人众才可为单于,整个中部鲜卑只有一个单于,那就是魁头,整个鲜卑的最高统治者。
慕容恪是来下聘礼的,他看上了去斤秃律的妹妹,虽说去斤部也算是鲜卑部落中不小的部落,但去斤秃律不过只能称个头领罢了,比慕容部差了可
不是一点半点,他慕容恪的父亲莫护跋可是被鲜卑单于亲自封为日逐王的,部落中人口足有十余万,控弦能有七八万,绝对是草原上一股不可忽视的势
力。换句话说,他慕容恪能看上去斤秃律的妹妹,绝对是他去斤部落几辈子积的阴德,如果鲜卑人也有这个说法的话。本来慕容恪满心欢喜的来迎娶美
人,不想美人没看到,去斤部落竟然已经被人灭族了!
“小王,是匈奴人干的。”
一名随从自枯黄的草地上捡起一把布满缺口的弯刀,向慕容恪道:“这是匈奴人特有的弯刀。”
在汉人看来,鲜卑人、乌桓人还有匈奴人所使用的弯刀并没有什么不同,除了贵族使用的弯刀镶满宝石之外,普通士卒的弯刀都是一个样,但在这
些胡族眼中可不同,他们能根据弯刀的弧度,刀柄上的纹饰,清楚的分辨出这杀人利器属于哪个种族,甚至能分辨出属于哪个部落的。
“还有乌桓人。”另一个侍从在地上拿起一顶毡帽,递到慕容恪的面前,道:“只有乌桓贱种才会用待这种用兔皮制成的毡帽。”
慕容恪八尺上下,看起来并不魁梧,但全身的肌肉十分匀称,一头金发随风飞舞,颌下稀疏的金色胡须刚刚刺破皮肤不久,一双碧蓝的眸子,腰间
的弯刀布满各种颜色的宝石,一切的一切都显示着他身份的尊贵。
慕容恪弯腰仔细察看了平原上的马蹄印,又走到马车边,将手指从滴血的车轮上轻轻抹过,放到鼻翼下闻了闻,喃喃自语道:“血腥味尚未散尽,
距离屠杀的时间绝对不超过两天,敌人至少有两万骑。”
话音刚落,慕容恪不禁为自己的推断吓了一跳,匈奴不复从前,而且经常内斗,很少能组织起来万人以上的大军,至于乌桓,他们还不如匈奴,乌
桓都是一些小部落,他可不认为乌桓中有人能组织起两万的大军,更何况听说乌桓正在和大汉交战,没理由会来去斤秃律的部落劫掠。且去斤秃律部落
虽然比不上他的慕容部,但能上马弯弓的勇士至少也有万余,没理由会被屠杀,连敌人的尸首都看不见几具才是。
“小王,匈奴人和乌桓人怎么会联合在一起的?没听说他们有什么联系啊,而且匈奴人不是正在内乱吗?听说他们的单于都死了,怎么还会跑到草
原来劫掠我大鲜卑的部落。”
慕容恪没好气得瞪了问话的人一眼,怒道:“你问我,我问谁去,追上去看看不就知道了,去斤部落牛羊无数,妇孺也不少,这群强盗必然走不快
,两天时间最多不过百里,现在估计还在长城外。” ↑返回顶部↑
杂乱的马蹄声惊起了一地的秃鹫,扑扇着翅膀飞上了高空,用他们粉红色的丑陋头颅注视在大地上它们刚刚还在享用的美食,不时的发出一声惨烈
的凄鸣,为天地添上些许的苍凉之感。
慕容恪年轻的面庞上阴沉如水,被眼前血腥的一幕所震撼,原来应该是去斤秃律老营的平原上一片狼藉,横七竖八的毡包上满是漆黑的烧焦痕迹,
不少还有零星的火苗在闪烁,成群的牛羊和战马不知所踪,昔日热闹非常的营地一片死寂。一具具身首分离的尸体杂乱无章的堆叠在一辆破车前,半人
高的破旧车轮被鲜血染得通红,不时还有殷红的血迹缓缓滴落,不远处,数不清的头颅被整整齐齐地堆放在一起。仿佛为了计算方便,人头都是十个一
堆,垒成金字塔的形状,放眼望去,这样的人头堆不下百处。空气弥漫着皮脂燃烧的焦臭和浓重的血腥味,令人闻之欲呕。
慕容恪是鲜卑大部慕容部落首领莫护跋的儿子,其实在莫护跋之前,慕容鲜卑并不被称为慕容鲜卑,而是因为莫护跋喜欢一众叫戴步摇冠的帽子,
而鲜卑话中,步摇和慕容发音相近,莫护跋便索性用慕容为部落名,甚至给儿子起名也改姓了慕容。在鲜卑族中,部落得千人众,可以称为头人,万人
众则为首领,十万人众可以封王,百万人众才可为单于,整个中部鲜卑只有一个单于,那就是魁头,整个鲜卑的最高统治者。
慕容恪是来下聘礼的,他看上了去斤秃律的妹妹,虽说去斤部也算是鲜卑部落中不小的部落,但去斤秃律不过只能称个头领罢了,比慕容部差了可
不是一点半点,他慕容恪的父亲莫护跋可是被鲜卑单于亲自封为日逐王的,部落中人口足有十余万,控弦能有七八万,绝对是草原上一股不可忽视的势
力。换句话说,他慕容恪能看上去斤秃律的妹妹,绝对是他去斤部落几辈子积的阴德,如果鲜卑人也有这个说法的话。本来慕容恪满心欢喜的来迎娶美
人,不想美人没看到,去斤部落竟然已经被人灭族了!
“小王,是匈奴人干的。”
一名随从自枯黄的草地上捡起一把布满缺口的弯刀,向慕容恪道:“这是匈奴人特有的弯刀。”
在汉人看来,鲜卑人、乌桓人还有匈奴人所使用的弯刀并没有什么不同,除了贵族使用的弯刀镶满宝石之外,普通士卒的弯刀都是一个样,但在这
些胡族眼中可不同,他们能根据弯刀的弧度,刀柄上的纹饰,清楚的分辨出这杀人利器属于哪个种族,甚至能分辨出属于哪个部落的。
“还有乌桓人。”另一个侍从在地上拿起一顶毡帽,递到慕容恪的面前,道:“只有乌桓贱种才会用待这种用兔皮制成的毡帽。”
慕容恪八尺上下,看起来并不魁梧,但全身的肌肉十分匀称,一头金发随风飞舞,颌下稀疏的金色胡须刚刚刺破皮肤不久,一双碧蓝的眸子,腰间
的弯刀布满各种颜色的宝石,一切的一切都显示着他身份的尊贵。
慕容恪弯腰仔细察看了平原上的马蹄印,又走到马车边,将手指从滴血的车轮上轻轻抹过,放到鼻翼下闻了闻,喃喃自语道:“血腥味尚未散尽,
距离屠杀的时间绝对不超过两天,敌人至少有两万骑。”
话音刚落,慕容恪不禁为自己的推断吓了一跳,匈奴不复从前,而且经常内斗,很少能组织起来万人以上的大军,至于乌桓,他们还不如匈奴,乌
桓都是一些小部落,他可不认为乌桓中有人能组织起两万的大军,更何况听说乌桓正在和大汉交战,没理由会来去斤秃律的部落劫掠。且去斤秃律部落
虽然比不上他的慕容部,但能上马弯弓的勇士至少也有万余,没理由会被屠杀,连敌人的尸首都看不见几具才是。
“小王,匈奴人和乌桓人怎么会联合在一起的?没听说他们有什么联系啊,而且匈奴人不是正在内乱吗?听说他们的单于都死了,怎么还会跑到草
原来劫掠我大鲜卑的部落。”
慕容恪没好气得瞪了问话的人一眼,怒道:“你问我,我问谁去,追上去看看不就知道了,去斤部落牛羊无数,妇孺也不少,这群强盗必然走不快
,两天时间最多不过百里,现在估计还在长城外。”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