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九章生了个娃(7)(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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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家伙是个犯罪天才。
  他杀人之前会做精密的测算,杀人后会将所有痕迹抹的干干净净。他杀人时异常冷静,手法干脆利落,很符合暴力美学审美。
  然而在日常生活中,他是个非常腼腆易脸红的人。别人稍微盯他久一点,或是夸他两句,他能从脸红到脖子根儿。
  他生活在贫民窟的一处民房里,以捡破烂为生,和一位年迈的老爷爷相依为命。他们并没有血缘关系。
  只因为他初来这座城市的时候,老爷爷给了他一个馒头,还收留了他,不至于让他流落街头。
  于是,小家伙留了下来,一边报恩,一边调查妈妈的事。
  他花了两年半的时间调查。老爷爷去世之后,用了半个月时间,将这些人渣杀害。
  在杀完肖雨微之后,他又杀了两名无辜之人。
  那是一对情侣,不小心闯进了案发现场。
  他们报了警。
  小家伙躲在暗处。
  他还没将案发现场的痕迹清理干净。
  而这两人明明吓得要死,却没有要走的意思。
  小家伙只能连他们一块儿杀了。
  15天,s市死了二十三个人。
  每个人死亡方式各有不同,但在案发现场,以及每个死者身上,都有同一个标志。
  这是一起恶性的连环变态杀人案。
  这个消息震惊了整个s市。
  s市所有警局联合起来一起寻找这个变态杀人狂。
  他们将这些死者的信息串在一起,看能不能找到突破口。
  然而查了三个月,依旧一筹莫展。
  这些死者年龄,职业都不一样,调查了所有的社会关系,也无法将他们完完全全串到一条线上。
  直到又一个死者出现。
  他叫付哲,是一个很成功的商人。年轻有为,洁身自好,是s市大半女性的梦中情人。
  付哲的死,让s市的居民们再度陷入恐慌。
  上头传来死命令,让他们在一周内破案。就在警员们焦头烂额,呼天抢地中,变态杀人狂自首了。
  他是一个只有十五岁的少年。眉清目秀,唇红齿白,笑起来还有两个酒窝,很阳光,很可爱。
  因为营养不良的关系,他看起来很瘦小,也很容易害羞。他很有礼貌,遇人就叫警察叔叔,警察姐姐。给他送水,他会笑着说谢谢。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少年,是一个变态杀人狂。
  他坐在审讯室里,用干巴巴的语言,讲诉了一个关于嫉妒的故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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