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0章 皇帝皇后的决心(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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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明八年,盛夏。
  南方战事如火如荼。
  大周军队长驱直入,一口气拿下五十座城池。
  杨季的声望,一时间风头无两,无人能及。
  为了配合海外开拓计划,在皇帝同皇后的强力推行下,朝廷颁布了一些列关于土地买卖的制度。
  在过去,土地买卖,只要有钱有权,可以肆意购买。
  也就是常说的土地兼并。
  朝廷几乎是没有有效的手段防止。
  那些逼良为奴,逼良为娼,逼出人命的种种事件,九成以上根子都在土地。
  比如,天灾年间,豪族哄抬粮价,打压土地价格,并且搞什么粮食饥饿营销。
  虽然他们不懂饥饿营销理论,却不妨碍地方豪族采取此类手段。
  而且,天灾通常伴随着疫病。
  一边是田地绝收,饿肚子,一边又是各种病,万一还要缴纳赋税完成徭役,其惨烈程度,就是一本活生生的人间惨剧。
  结果就是,大富变小富,小富成穷人,穷人就只能卖儿卖女。
  只要天灾持续半年以上,卖完儿女就该卖土地。
  而且价格极为低廉。
  地方豪族,就会趁机大肆购入田地。一个村,一个亭,一个乡镇,甚至一个县,大半土地全都落入一个家族的手中。
  豪族恒强,小民破产。
  破产的小民,好一点做佃户,替大户人家耕种,求个活命。
  次一点,卖身为奴,或是逃荒做流民。
  只要不回到户籍地,官府就没办法从他们身上收取赋税,征发徭役。这也是为什么有那么多人选择逃荒。
  至于卖身,不是你想卖就有人买。
  大户人家买人,通常只买小孩,培养几年,就能干活还忠诚。
  少男少女也行,买来就能用。
  上了年纪的人,比如三四十岁男男女女,没有哪个大户人家会要。
  就算不要身价银子,只求一碗饭吃,白干活,大户人家都不乐意要。
  ……
  还有一种常见情况,不一定要等到天灾。
  天灾不是年年都有。
  但是每一年都有购买土地的需要。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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