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七章 儒以礼乱法(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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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承共计捅了七刀,每一刀都是致命的伤口,杀死了秦伍的董承,反而端坐在摊位之前,等待捕快的缉拿。”
  这就是让周三畏极为头疼的案子,非常的清楚和简单,按照惯例,在大宋,为父母报仇乃是天经地义之事。
  这种事虽然在《宋刑统》中,杀人偿命是必然,但具体司法操作层面,往往又对血亲复仇者从轻发落。
  李纲此时站了起来说道:“官家,董承本来此事可分成两部分看,第一部分就是秦伍有杀董承之母的实质,第二部分,也是董承为了响应商税改制,才与秦伍有了新的冲突。”
  “襄王曾言,君臣皆狱,父子将狱,是无上下也,事亲有隐无犯也。”
  “所以恳请官家,下旨特赦董承的罪名。”
  “臣等附议。”诸位大臣们也是同时说道。
  整个朝堂除了在废康王之事外,又在董承报仇之事上,出奇的达成了一致。
  而这个时候,端坐在龙椅上的赵桓却默不作声的看着朝中大臣,一言不发。
  周三畏叹气,这事难就难在这里。
  按照宋律,杀人者偿命,董承必须被判处死刑。
  而且董承,还是为了商税改制犯得事,还是占了为父母报仇的大义之名,怎么看,其罪孽都是可以被饶恕的。
  只要赵桓下一道谕旨就可以赦免其罪过,但是这道谕旨,迟迟请不下来。
  “董承自己怎么说?”赵桓没有正面回到李纲的问题,而是问到了别处。
  周三畏想了想说道:“怨塞身死,民之明分,结罪理狱,君之常理,何敢偷生以枉公法?”
  【历史翻译机:母亲含冤而死,草民知之甚详,但是犯了罪,就该秉公处理,这事天下的最大的道理,哪里敢偷生以致使国法沦丧?】
  赵桓端坐在龙椅上,看着朝臣,这就是大宋啊。他总觉得大宋在国法一途上,在开历史倒车。
  “周少卿以为应当如何判决?”赵桓问道。
  本来邢狱就是大理寺负责审理,提刑司负责侦查,现在这个判决应该是周三畏做主才对。
  “按制度应当是董承死罪,罪不可恕。”周三畏说道,不过他紧接着说道:“但是臣以为其罪可恕!有大义之名。”
  赵桓问道:“说说饶恕他的理由。”
  “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
  “若董承之母,不陷于公罪,秦伍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
  “而董承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
  “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注1】
  赵桓摇头,这个周三畏和李纲一样,认为董承无罪,别说董承有罪了,还要大宋感谢他。
  赵桓忽然想到了一句话,儒以礼乱法,侠以武犯禁。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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