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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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霍慈这几天都在想甜品店的事情,那个给她点了热可可,点歌的人。
  他不会再回来的,当年他头也不回地走了,这么多年都没回来。
  可如果人生能被轻易猜透的话,又怎么会有那么多意外呢。霍慈遇见沈随安的时候,莫星辰叫她出来吃饭。她原本不想去的,工作的地方正好在附近。于是便应了她的约,开车过去。
  周五人多,她找了许久,才找到停车位。
  餐厅在七楼,是新开的日料店。莫星辰就喜欢日料,只要是新开的店,就愿意尝尝。
  因为人多,霍慈没有乘电梯,而是坐着商场的手扶电梯上去的。
  在三楼的时候,她听到一个女人温柔带着些口音的喊声,“随安,这里。”
  霍慈一转头,就看见了沈随安。
  在华丽明亮的商场店铺前,他穿着褐色羊毛大衣,还是那样英俊的面容,嘴角微扬,温柔的笑容足可将冰山融化。商场正在搞圣诞活动,到处张灯结彩,他那样清雅的人,在这样喧嚣的地方,依旧显眼地很。
  霍慈看着那个穿着白色香奈儿外套的女人,小鸟般轻柔优雅地朝他小跑过去。
  她抱着他的手臂,他低头温柔看着她,两人相视一笑。
  好一对相映生辉的男女。
  霍慈知道她应该假装什么都没看见,然后离开这里。可是她的脚就像被钉住一样,安静地看着这对般配的男女。
  本来沈随安已经转身要离开,可不知是鬼使神差,还是心中有所感应般。
  他抬起头,朝着这边看。
  当他看见一脸平静的霍慈时,反倒是他的表情震惊地什么似得,呆立在当场。
  “是认识的人吗?”陆永欣一口港普,她是香港人,是为了沈随安才学的普通话。
  见霍慈往另一个地方离开,沈随安着急地喊了一声,便急急地追了上去,无意间,竟是挣开了陆永欣挽着他的手。
  沈随安追上来,挡在她的面前,轻声说:“小慈,你怎么在这里?”
  霍慈抬头,看着他,平静又冷淡的表情。
  沈随安心里想说的话,在看见她的表情时,都彻底地冷静了下来。
  “你还好吗?小慈,我听说你现在是摄影师了,”他的声音温柔润泽,明明是令人厌烦的话,可是却叫人生不出厌恶的情绪。
  陆永欣追过来,就看见这个女孩的脸。
  她生得可真美啊,一向心高气傲的陆永欣在一瞬间,都有些心悦诚服。她穿着一件灰色大衣,黑色长裤,一双布洛克鞋,露出纤细白皙的脚腕。这大概是她身上最柔软的一处了。
  只因她身上的气质太过冷硬,便是连她的容貌都带了几分冷酷,本就黑白分明的眼眸,此时微垂着,卷翘的睫羽像两把小扇子,在眼底投下浅浅的剪影。她的鼻子又挺又翘,带着儿俏皮的味道,唇瓣柔软饱满,唇色是淡淡的粉儿,看得出来,什么都没涂。
  “随安,这是你的朋友?”女人的直觉告诉陆永欣,他们不会是朋友那么简单。
  突然霍慈抬头,她嘴角一扬,明明是笑,却带着漫不经心。
  像是憋着坏。
  她目光淡淡地在两人身上扫了一遍,最后对陆永欣说:“怎么,沈随安没和你说起过我?”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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