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收购风波与联盟新规定(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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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吴迪未来真的成为了超级球星,那么他如果在巅峰时期选择大幅度降薪和猛龙队签约的话,那对于其他球队来说将会是极为的不公平的。
  这样的说法倒是得到了很大的赞成,毕竟吴迪现阶段已经展现出了一飞冲天的潜力,而如果吴迪真的成为超级巨星了,那么届时他如果大幅度降薪帮助猛龙组成豪华阵容的话,那么对于其他球队来说真的是极为不公平的。
  很快,大卫斯特恩就表示了对此次收购事件的重视,他开始调查李绅。
  很难说大卫斯特恩有什么好方法解决枫叶公司的不满,毕竟,联盟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和nba球员有亲属关系的人不能够收购nba球队吧,所以,只能说这是一个漏洞,而联盟管理层只能寄希望于补救而不是终止这起股份收购。
  当然,很容易就能够理解这枫叶公司的不满是因为什么……比较,吴娇此举触犯了他们的利益,52%的股份行使权啊,这对于枫叶公司未来在猛龙的发展是极为致命的。
  不过,之所以肯定大卫斯特恩不能够终止收购事件的原因,是因为他们怕无法平息来自于中国球迷的反对和怒火。
  毕竟,中国的市场对于nba来说可是一块肥肉,对立志全力占据这块市场的大卫斯特恩来说,他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因小舍大的。
  再者说,这中国人成为nba球队的老板对全世界篮球的发展绝对只是有益无害的。
  于是,大卫斯特恩的最终决策立刻成为全球的关注焦点,包括吴迪,他很期待这大卫斯特恩会做出什么样的抉择来。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外界舆论越来越疯狂的缘故,这大卫斯特恩很快就搬出了一条联盟的新规定,此规定被称为“吴迪条款”。
  具体内容如下:
  “一名球员如果想要在合同结束之后前往自己血缘亲属掌控的球队效力,那么必须要满足三个条件,第一:成为全明星,第二:主队同意放行,第三:联盟认可点头。”
  “而如果该球员经过交易前往自己血缘亲属掌控的球队,那么首先需要经过联盟同意,然后其他球队投票表决过半数才能够生效。”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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