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林缘饭店易主(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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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晓笑着回道:“赵老弟不缺钱,能不能让我这姐妹继续在这儿干下去,每个月的工资还和以前一样,保持三千块。”
  这个老板娘还挺有情义。
  赵宝玉好感增添了些许,下一刻,就在对方那满怀期待的眼神中,摇头拒绝了:“这个合同我不会签的。”
  周晓的脸色瞬间尴尬起来,以为自己的这种绑架惹对方不高兴了,赶紧解释道:“赵老弟,你别误会,我没别的意思。”
  “实话实说吧,我这姐妹从小命苦,长的漂亮却嫁给了一个瘸子,还早早的离开了人世。”
  “生了个女儿却不能说话,以前存的那些钱全部花在了看病上,到头来还是打了水漂。为了女儿,我这姐妹一直没再嫁,现在这一对孤母寡女的相依为命,每个月就指望着这三千块工资了。”
  “不然的话就得另找工作。她一个女人家家的能干什么?总不能下工地干重活吧!”
  一个月三千块在红旗镇已经不少了,一般情况下,服务员的工资标准在一千八左右,周晓和王莲莲以前是同学,俩人也情同姐妹,所以颇为照顾,这也是王莲莲能拿三千块工资的原因。
  众人听了这番话,也对王莲莲的遭遇感到同情,王莲莲很漂亮,随随便便就能嫁给好人家。
  可惜为了女儿选择不嫁,用一个女人娇弱的肩膀扛起了这个家。
  他们有些不明白赵老弟为何如此不通情达理。
  能够拿得出十八万的人,应该不会吝啬每个月三千块的工资。
  下一刻,赵宝玉呼了一口气,摇头道:“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这份合同就让莲婶签吧,钱我付!”
  “莲婶?”
  此话一出,所有人顿时变得古怪起来。
  他们看了看赵宝玉,然后又看了看王莲莲,难不成这俩人认识?
  “啊?”王莲莲脸色一惊,赶紧摆手拒绝道,“这怎么可以,赵宝玉你别任性,我不会签的!”
  要知道谁签了这份合同,谁就是林缘饭店的老板。
  赵宝玉的意思很明显,是直接把这家饭店送给了王莲莲。
  “赵宝玉……”
  周晓听到这三个字时,感觉这名字很熟悉,终于想起什么时,眼皮子一颤,顿然惊呆。
  赵宝玉,这不是王莲莲口中那个小流氓吗?
  而且这个小王八蛋还企图强暴依依!
  只是——
  眼前这个明显气质不凡的少年真的是王莲莲口中那个小流氓赵宝玉?
  这怎么可能?
  根本就是云泥之别嘛!
  “莲婶,依依在我心里就跟亲妹妹一般,我可不想让她过苦日子。我对开饭店之事一窍不通,正好你对这儿熟悉,把饭店交给你我放心。”赵宝玉回答,旋即又摊摊手,苦笑道,“再说了,我不满十八岁,还没资格签署这份合同。”
  “除非得有监护人代签,不然的话,法律是不会承认的!”
  “你知道我的情况。”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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