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不让他吃(1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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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上班的时候,江延东先走了,余掌珠走的时候,差点儿又要撞上一个雷——她看到路子昂的车开过。
  余掌珠心想,这样可不行。
  这样迟早有一天非穿帮了不可。
  倒不是怕她的婚姻被人知道,反正江氏集团的人都知道了,这件事情爆出来是迟早的事情。
  而是,如果路子昂知道和江延东结婚的人是她,那路子昂就知道她是richard的女儿了。
  也不知道江延东多的什么嘴,非说娶了richard的女儿。
  如果路子昂知道了她的身份,她在埃森工作就没有现在这么自在了。
  路子昂肯定见了她不自在,而且,现在江延东又是埃森的出资人。
  那大中华区的所有人员见了她,不都得点头哈腰啊?
  余掌珠不喜欢这样,她还是喜欢从底层草根做起来的感觉。
  路子昂很得意地叫她:掌珠啊——
  会拍她的肩膀,把她当成初出茅庐的小姑娘,却有不可小觑的实力。
  这种感觉,余掌珠简直太喜欢了。
  从小就很少有这种感觉。
  如果路子昂知道她是richard的女儿,那就没这么好了。
  这种关系真是要命了。
  幸亏余掌珠眼疾手快。
  看到路子昂的车,她的车在花园里饶了一圈,跟在了路子昂的后面,来了公司。
  余掌珠今天任务不重,他们猎头的身份跟销售差不多,销售是卖产品的,她们是卖“人”的,任务不平均,时轻时重。
  今天余掌珠一直在愣神——她想搬家。
  爸爸在丰城还给她买了一套公寓,四室两厅的,装修好了,随时就能去。
  爸爸要给她买车的,但也不知道怎么和江景程谈的,竟然没买,还有啊,所有嫁妆的钱,都给了江景程。
  余掌珠很想知道,江景程是凭什么做到这么空手套白狼的?
  爸爸就不怕余掌珠吃亏吗?
  所以,余掌珠现在手上除了一辆宝马,还是江延东给她买的。
  什么都没有!
  穷光蛋一个!
  路子昂认识她的车,如果她要换车,没钱,不如换地方住,这事儿得和江延东商量。
  想想江延东,她觉得好头疼。
  代玮发来微信,问她在干什么。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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