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四十二章 长明一怒(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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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发泄!
  既然法律要保护这对狗男女,那么只有他自己动手惩罚了。
  或许在别人眼里,他这是走极端!
  可他别无他法,学历低不懂法律,就算知道法律又能怎样?他能玩得过史远,玩得过那些死心要保护潘莲莲的妇联?
  失去了潘莲莲,自己辛苦弄来的几十万也讨要不回来!
  这个年代,哪怕法律判决他赢了官司,想要讨要回那几十万都不可能。
  就潘莲莲一个所谓的受了惊吓,要求他们村子进行精神损失的赔偿,就是几十万。
  这样的官司能打多久?
  两年,三年还是十年?
  到后面,你能要回几万块钱的钱财都是天大的喜讯了。
  在外面做农民工十几年了,老板卷款跑路,让他们一年的活都白干的事情还少了吗?
  各种讨要薪水的手段他们都试过,有什么用?
  找过法院,报过警!
  甚至爬上高压电线上,用自己的生命讨要薪水都干过!
  结果呢?
  警察以妨碍治安为由,抓了他们十几个讨要薪水的农民工。
  有用吗?
  面对老赖,只有背景强大的人,才有机会从老赖手里拿回自己的东西!
  他只是一个农民!
  史远,那个他是为兄弟的史远,却是一个干部!
  法庭上能侃侃而谈,谈吐修养能让法官侧目,一身为民的官话不断从嘴里蹦出,可信度就比他这半天憋不出半个字的农民可靠多了。
  喝完瓶底的水,陈长明就那样愣愣坐在史远门口上方的楼梯道上,呆呆的想着。
  当初要是好好学习,或者心狠一些,混成个人样,也不至于这么惨!
  嘟嘟嘟~
  忽地,楼下传来摩托车的声音。
  长明回过神。
  他回来了!
  这摩托车的声音,他十分的熟悉!
  片刻后,楼梯道上传出急促的脚步声。
  陈长明站起身来,抓过身旁的消防斧头,仅仅握在手里。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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