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节 重庆(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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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因为我们收欠条。”刘晋戈满脸的同情,对于佑明说道:“不过你们可以自己去烧炭嘛。”
  “但我们不能什么都自己干啊,自己开矿、自己烧炭,自己打铁,那我们什么时候去种地。”于佑明大声抱怨道。
  “哦,对,我忘记说了,你们不能随便开矿、打铁、烧炭,成都府这里万物都是专卖,你们要给我欠条换许可证。”
  “什么!”
  “不贵,一百元一份,本来提督说商行不能超过十人,但我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只要你们不卖给别人,我就不管。”见于佑明快要爆发了,刘晋戈又退了一步:“算了,许可证的欠条你们也可以先欠着,只要你们不私卖,我就装没看见,两个月后不再干就行。”
  ……又过了十几天,刘晋戈派人把袁象和熊兰都喊去他的衙门。
  袁象不需要返回建昌了,邓名了解了一番四川行都司的情况后,觉得袁象的提刑官衙门形同虚设,在整个建昌都处于军方的军屯控制下时,这个民政部门存在的意义不大。而且建昌军方实力强大,邓名觉得推行成都这一套的可能姓也很小,所以干脆撤掉了这个机构,让袁象也留在成都工作。
  邓名觉得之前刘晋戈的权利太大,所以就一分为三,发行货币和借贷交给银行,袁象袁提刑负责审案,知府刘晋戈负责行政。虽然邓名说他们三个互不统属,但这三个人却经常凑在一起商议,虽然袁象理论上只有审案的权利,但刘晋戈同样非常重视他的行政建议。
  衙门里除了这三个人以外,还有这些天来的常客于佑明,熊兰才一踏进衙门的大堂,刘晋戈就马上指着他对于佑明道:“想要欠条么?问他要!”
  “你就是熊行长?”于佑明跳过去喝问道。
  “我就是,你是谁?”熊兰反问道。
  “于佑明。”
  “原来你就是走私的大头目!我还没有来找你,你倒敢来找我了!”熊兰大喝一声,眼睛立刻就红了。
  十几天前刘晋戈同意于佑明可以自己烧炭后,浙兵们就马上动手,开始干起这项技术含量最低的工作来,烧的炭足够自己用后,剩下的被他们毫不犹豫地开始卖给百姓,换欠条用来购买盐和其他生活物资。
  但浙兵才卖了没有两天,就被烧炭的商行告到熊兰那里去了,说这些浙江兵抢了他们的生意。熊兰当然关心这些借银行贷子的商行,就鼓动他们去袁象那里告状,自己跑去刘晋戈那里施加压力。
  刘晋戈听了之后也感觉很不满,于佑明那一帮人可是不纳税的,抢商行的生意的就等于从衙门里抢钱,所以等袁象过来询问时,刘晋戈就表示他也绝不同意这种行为。见刘晋戈和熊兰都一个意思,袁象当即就准了告状的那些秀才的状子,让提刑衙门的兵丁把无许可证卖炭的人都赶出城,他们的货物都没收赔偿给烧炭的商行——其实还是给了于佑明点面子的,至少没有把他的人抓进大牢。
  等于佑明又来闹事时,刘晋戈也态度坚决地给顶了回去。
  见刘晋戈不帮忙,于佑明就索姓不进城,组织人手到乡间去卖,甚至还有烧盐的意图。得知此事后那些有许可证的当然生气,这次连其他商行也加入了其中,大家都觉得如果不阻止这些浙江人的话,最后大家都要生意受损,谁也没法还银行的债。
  袁象见几乎所有的商行都一起来告状后,感到事态严重,就不顾浙人的抗议再次准了他们的状子,授权知府刘晋戈制止这种肆无忌惮的走私行为。刚刚成立的亭的力量就这样被第一次动用,亭士们也不学习文化知识了,倾巢出动在外面抓走私商贩,向百姓宣传不要买无许可证的货物,否则罚款!
  当然走私是禁绝不了的,但这一样给于佑明的人造成了很大的麻烦,万一被抓到东西就会被没收,双方还发生了多次冲突,幸好没有造成什么严重伤害。在浙人不满越来越盛的时候,熊兰对这些伤害商行利益的走私贩子的愤怒也也在不断积累,今天两人一见就唾沫横飞地互相指责起来。
  “你们就不能收金银和粮食吗?一定要收欠条?”争吵了一通后,于佑明第一万次地抱怨道。
  “这是提督的命令。”刘晋戈依旧重复着已经不知道重复了多少遍的回答。
  “提督走了之后,我们又来了两批人,现在好几千人,只买到了一百多件农具,还要两个月后才能交货,这让我们怎么开荒?误了农时,要我们浙江人都喝西北风去吗?”于佑明喊声震天响。
  “这一百件都是靠走私偷来的。”熊兰恨恨地说道。
  “你们可以先用木头的,我们去年也不是没用过。”刘晋戈答道。
  “这不专卖吗?”于佑明用讥讽的口气说道。
  “只要你们不卖给别人,我就眼睁眼闭了。”
  “我们愿意卖粮食,”于佑明也知道发火不是办法,就拿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我们留下种子粮和口粮后,还可以卖一万石的粮食,”于佑明冲着熊兰说道:“给我们一百万的欠条。”
  “这事你找我干什么?”熊兰马上伸手去指刘晋戈:“你去找他啊,他负责用欠条换粮食。”
  “他说他也没欠条了,”于佑明冷笑了一声:“刘知府说,需要熊行长这个大财神先给他欠条,他才能买我们的粮食。”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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