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0章 另有隐情(2 / 3)
“辛苦你了,我已经和顾千初说过了,明天带星然和少卿回魔都。至于小唯,她到底是顾千初的女儿,我们也不好带走,还是就让她跟在顾千初的身边吧。”
韩之城还是很理解顾千初作为父亲的想法的,他要带走星然对他已经是个打击了,要是他在把小唯也带走,只怕顾千初是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
“顾千初怎么说?”
“还会怎么说,不同意我带走星然。”
一想到刚刚顾千初那个态度,韩之城到现在都没想明白,他到底在害怕什么。
之前他也和顾千初打过几次交道,从来没见他对什么事情感到害怕。
这一次倒也是奇怪了,他和顾千初把话说的那么直接,他只是要带星然去魔都看病而已。
可顾千初就像是被人拔了毛一样的激动,甚至眼神里尽是害怕。
他就想不明白了,他带自己的两个孩子回魔都,他顾千初在恐惧什么?
“那他就没说为什么不同意吗,我们只是带星然去看病,他有什么不同意的?”
黎若华也想不明白顾千初这是为什么不同意,事到如今了,他们也没有在拆散他和星然的想法,他为什么不让他们带走星然?
难道他想看星然一直这个样子吗?
“我提到带星然回魔都的时候,他整个人就像是在害怕什么东西一样,一直不敢看我,说话也是躲躲闪闪的。”
韩之城还真的很想弄明白顾千初到底在想些什么东西,所以他才会留出一天的时间,他等着顾千初亲自上门来告诉他答案。
同时,他们这次特意来H市是为了看望楚绪的,他和若华总是要亲自去他的墓碑前感谢他才对。
“之城,你越说我越糊涂了。我们带星然去魔都看病,他有什么可怕的?”
黎若华是真的不理解韩之城说这话的含义,他们只是带星然去魔都看病,又不是不回来了。
“好了别纠结这件事了,你休息一下,我们去看看楚绪吧。”
什么都已经安排好了,明天带着人就可以直接去魔都了。
“我不累,我们现在就去吧。楚绪那个孩子,也是可怜。好在凶手已经被判死刑了,也算是对楚绪的安慰了。”
听到黎若华提凶手,韩之城下意识便想到了黎悠。
黎悠做的事情,他到底是该和黎若华说还是不说呢?
“你还是休息一下吧,我们明天才走,还有时间。”
韩之城内心纠结了很长时间,可还是开不了这个口。
在他的心里最重要的是黎若华,其他的事情他都可以放在后面慢慢的处理。
“时间也不早了,我们快去快回。”
韩之城是心疼她的身子,可是楚绪死了这件事一直是她的一个心结。
这几年,楚绪一直陪在星然的身边,她更是十分看好楚绪,甚至是将楚绪当作了自己的孩子一样看待。
黎若华信了韩之城的话,当他只是问问。
当时的情况她也知道一些,如果楚绪的死真的另有隐情,那他们韩家是一定要管的。 ↑返回顶部↑
韩之城还是很理解顾千初作为父亲的想法的,他要带走星然对他已经是个打击了,要是他在把小唯也带走,只怕顾千初是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
“顾千初怎么说?”
“还会怎么说,不同意我带走星然。”
一想到刚刚顾千初那个态度,韩之城到现在都没想明白,他到底在害怕什么。
之前他也和顾千初打过几次交道,从来没见他对什么事情感到害怕。
这一次倒也是奇怪了,他和顾千初把话说的那么直接,他只是要带星然去魔都看病而已。
可顾千初就像是被人拔了毛一样的激动,甚至眼神里尽是害怕。
他就想不明白了,他带自己的两个孩子回魔都,他顾千初在恐惧什么?
“那他就没说为什么不同意吗,我们只是带星然去看病,他有什么不同意的?”
黎若华也想不明白顾千初这是为什么不同意,事到如今了,他们也没有在拆散他和星然的想法,他为什么不让他们带走星然?
难道他想看星然一直这个样子吗?
“我提到带星然回魔都的时候,他整个人就像是在害怕什么东西一样,一直不敢看我,说话也是躲躲闪闪的。”
韩之城还真的很想弄明白顾千初到底在想些什么东西,所以他才会留出一天的时间,他等着顾千初亲自上门来告诉他答案。
同时,他们这次特意来H市是为了看望楚绪的,他和若华总是要亲自去他的墓碑前感谢他才对。
“之城,你越说我越糊涂了。我们带星然去魔都看病,他有什么可怕的?”
黎若华是真的不理解韩之城说这话的含义,他们只是带星然去魔都看病,又不是不回来了。
“好了别纠结这件事了,你休息一下,我们去看看楚绪吧。”
什么都已经安排好了,明天带着人就可以直接去魔都了。
“我不累,我们现在就去吧。楚绪那个孩子,也是可怜。好在凶手已经被判死刑了,也算是对楚绪的安慰了。”
听到黎若华提凶手,韩之城下意识便想到了黎悠。
黎悠做的事情,他到底是该和黎若华说还是不说呢?
“你还是休息一下吧,我们明天才走,还有时间。”
韩之城内心纠结了很长时间,可还是开不了这个口。
在他的心里最重要的是黎若华,其他的事情他都可以放在后面慢慢的处理。
“时间也不早了,我们快去快回。”
韩之城是心疼她的身子,可是楚绪死了这件事一直是她的一个心结。
这几年,楚绪一直陪在星然的身边,她更是十分看好楚绪,甚至是将楚绪当作了自己的孩子一样看待。
黎若华信了韩之城的话,当他只是问问。
当时的情况她也知道一些,如果楚绪的死真的另有隐情,那他们韩家是一定要管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