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黎明II_175(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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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记不清楚了。
  我与他,前世是长辈单方面订下的婚约;今生,则是生死爱欲交织在一起的爱情与婚姻。
  如果,……
  当年没有萧商,我遇到了他,我们会不会名正言顺的在一起,成为一对世俗中举案齐眉的夫妻?
  王家卫的《一代宗师》中有一句话——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
  这放在我与勋世奉身上,却是如此令人触目惊心的合适。
  我,“还是通知保罗·杜卡斯更换甜品的菜式吧。对我来说,巧克力慕斯和苹果派都好,但是,你最喜欢吃的是苹果派,也许这是我们一生仅有一次的婚礼,当然要把自己的意愿呈现出来。”
  他没有说话。
  “呃,你为什么会喜欢吃苹果派呢,我从来不知道。……可是,……保罗·杜卡斯就知道。”
  勋世奉的手指忽然穿过我的长发。
  “其实,他也不知道。
  苹果派是我母亲苏菲唯一擅长的甜点,小的时候她一直做给我吃,自从她去世,我没有再吃到过那个味道。
  我曾经雇保罗·杜卡斯帮我找到记忆中那个苹果派的味道,但是,他实验了很多次,没有一次成功。他做的甜点太哗众取宠,完全与我想要的口味背道而驰。”
  妈妈的味道……人的味蕾在10岁之前记忆的味道最深刻,一生都无法忘记。
  他的母亲去世的时候,他才12岁,现在已经20多年过去了,他一直都没有找到记忆中的苹果派的味道吗?
  我抬头,问他,“你有recipe吗?”
  他摇头。
  我咬了咬手指,“那我试试吧,……不过,不保证成功!西式甜点不是我的强项!”
  良久,良久,我才等到他的点头,“好。”
  第132章
  ……
  “你们画完了扇面,又来糟蹋绫罗?”
  这,似乎是我自己的声音,却很模糊,不是我自己说出来让我自己的耳朵听见的,反而好像是来自于遥远的记忆深处。“萧商,你毛毡上铺着的是什么材质的缎子?”
  ……萧商……
  ……这个名字……
  一双手,这是一双男人的手,年轻,劲瘦。手指上有茧,那是常年握毛笔磨出来的痕迹。
  万荷千峰园,书房小沧浪临水而建。
  300年的老酸枝大案,放着笔山,架着狼毫,还有一个烧歪了的北宋汝窑笔洗,案上铺开羊毛毡。
  那双手就在这个毛毡上轻轻摊开一张丝料,白腻柔滑,颇像美人月下微凉的玉体冰肌,在每个文人墨客的午夜梦回之时,或者在那些传奇话本小说中,这样的柔白可以侍奉枕席。
  “这是我去钱塘取回来的丝料,梁师傅亲自织出来的,名字都没有想好。老师想要自己亲自画底稿,然后请卢老夫人按照他的画作绣出一副万荷图做屏风。这一块是多余的料子,老师让我拿回来试颜料。”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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