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黎明II_185(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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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勋氏子孙如发誓终生不娶,一世独身,可以在右手小指上戴着明志戒,以此为证,如违誓言,私自摘下明志戒指,则为勋氏不容,天地弃之。戴上那枚戒指的勋氏子孙不能以家主的身份执掌勋家,却可为勋氏一族掌管刑堂,如遇不肖子孙,恣意妄为,辱及勋氏家门,祸及父母、同族、子孙者,可刑杀。
  勋暮生要带那枚戒指?!
  他想干什么?!
  许久之后,勋夫人才点头,“是。”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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