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碗汤(五&六)(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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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欢跟和词坐在大遮阳伞下喝下午茶吃蛋糕,顺便欣赏两个美女过招时行云流水的身手。清欢觉得女人打架就应该好看,这是她对美感的追求,而和诗很完美的满足了她的眼福。力量,美,缺一不可。
  舔了口浓香馥郁的奶油,清欢美的眯起了眼,眼角余光瞄到和词嘴角含笑眼神温柔的样子,挑眉,看也不看他的调侃道:“有人春心萌动咯。”
  和词赧颜,伸手轻轻捏她软软的脸蛋:“小孩子知道什么!”
  “我什么都知道啊。”清欢不怀好意地看他,“哥哥喜欢水柳妹子,当我看不出来呀?”
  和词向来风度翩翩的形象立刻倒塌,他嘘了清欢一声,紧张地看看前方,“不要被听见!”
  “不要被听见而不是否认,说明哥哥真的喜欢她咯?”清欢笑得更开怀了。“为什么呀?”
  为什么……和词想了想,“大概是她身上令人感到钦佩的韧性和善良吧,这样好的女孩子可不多见,我当然要早点下手,等等,你不会也喜欢她吧?”
  和词已经脑补了n种兄弟两个共同爱上一个女人然后阋墙的惨烈场面。反正在家里最受宠的是面前这小鬼,他肯定抢不过他。
  “放心吧,我不喜欢女人。”
  “什么?!”和词喷出了嘴里的蛋糕,稳重成熟的形象荡然无存:“你、你——”
  “当然我也不喜欢男人。”用和歌的身体跟男人做,清欢想想都觉得一阵恶寒。“放心吧。”
  “……这世上除了男人女人之外还有第三种性别的人?”沉默了三秒后,和词问。
  “这你就别管啦,总之要是遇到喜欢的人我会说的,水柳是我的好朋友,你要是喜欢她那当然好。”清欢想了想,提醒了一句。“她身边有个大麻烦没解决,哥哥你要注意一下。”
  提起心上人,和词立刻严肃起来:“什么麻烦?”
  “我之前不是告诉过你跟姐吗,班里有个叫康时的男生,脑子可能有点不正常,大概还活在两千年前吧,我觉得他自以为是皇帝而水柳是他的妃子,你说他是不是……这里问题?”清欢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和词:“……”神经病啊。
  “所以你小心点咯,送水柳回家的话记得看着她上楼,等到她房间灯亮了再走。”
  “我知道了。”说完和词有几分疑惑。“你怎么知道我喜欢水柳?”他觉得自己掩饰的挺好啊。
  清欢瞄他一眼:“不喜欢她,你每天忙得要死,有时间回家,关心我,担心我怕我‘累了’,所以主动提出帮她补习?不喜欢她,你的眼珠子总是朝她身上看?哥哥,你自己没意识到,你看她的眼神和看我跟姐一样温柔。”
  爱情无法掩饰,并且来势汹汹。
  清欢咧嘴一笑,康时对谭水柳的感情不深,但执念不浅,他绝不可能放手让谭水柳过自己的生活,因为对他而言,谭水柳就是曾经皇帝的象征啊!她代表着尊贵,霸权,还有记忆。他怎么可能放手?
  既然不放手,用和诗的话来说,就是作的,揍一顿就好了。
  于是,当天下午送谭水柳回家的时候,和词还真在车里等,直到看见谭水柳房间灯亮了才走。
  时间如流水,嗖的一下就到了高二第二学期的期末考试。
  这段日子谭水柳的变化没多少人注意,除了她现在敢和男生对视交谈,上课会举手回答问题,还交了好几个好朋友之外……和以前没什么太大区别。而康时这阵子忙于学习,也没工夫理会她。
  他认识到了这个世界的先进,所以疯狂地渴求知识,力求能在期末考试中力挫群雄拿下榜首。
  理想总是丰满,现实总是骨感。
  期末成绩出来的时候,大家的眼珠子都掉了一地。
  从来成绩都在中等偏下的康时竟然考了班级第二,年级第五!
  而第一名那位更是令人惊叹,班级年级双第一……谭水柳!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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