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去镇上(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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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现在骑的这辆自行车,不知道是放在家里放了多久,这辆自行车好像还是我初中时代,非要去镇上上学的时候,妈妈才忍痛买给我的。
  但我没什么出息,在读书方面我并不理想,之后我看着家里实在是太清贫了,我就辍学出来找工作。
  那时候还没有十八岁,所以不论到哪里去找工作,都是碰壁,并没有一个好的工作,就这么浑浑噩噩的不知道过了多久,最后到了二十岁才到了魔都。
  不过对于这辆自行车,我倒是有着特别的感情。
  在十几岁的年龄,花一般的时代,我碰到了第一个喜欢的人,当时的我还被她甜甜的笑容吸引了很久。
  因为我家和她家都是一个方向,再加上她又没有自行车,所以那时候的我,每天都乐此不疲的载着她回家,甚至班上的同学都说我和她在恋爱。
  当时的我什么都不懂,也什么都不敢,喜欢是喜欢人家,但那时候实在是太害羞了,我并没有打算告白什么的,所以这件事情也就一直瞒的走了过来。
  一直到现在我都没有再见过那个她了,我只是从旁人的耳里,听到了她考上了名牌大学,现在的她正在上大学了,那可是我可望不可及的存在。
  “哎哎...你这个人怎么骑的自行车的啊,水都溅了我一身。”
  不知道是谁在后面大喊,把我从回忆中拉了出来。
  “哎!你是二狗?”
  听到他这么喊叫,我连忙的停下自行车,打算去给他道歉的时候,我突然发现这个人正是我小时候的玩伴。
  这个叫做二狗的人比我还要早辍学,然后现在也已经成家了,我没想到在这里竟然能够碰上他。
  “你是?你是小曲?”
  二狗或许也是这么多年没见到我,现在听到我叫他的小名,现在的二狗倒是也一脸懵逼的看着我。
  “对啊!就是我,兄弟好久不见。”
  我把自行车停在了路边,朝着二狗走去,毕竟遇到了熟人还是要打招呼的。
  “哎哟哟!还真是你啊!我听说你现在去了魔都,现在也算是一个生意人了,跟哥说说你小子是不是在魔都赚了打钱。”
  二狗见到我朝着他走了过来,大概是认出了我,立马整个人都笑的颤抖了起来。
  “哪有赚什么大钱,只是勉勉强强够生活而已,你别看我现在穿的好看一些,实际上我还不一定如你呢!哈哈...”
  这话我真的是发自肺腑的话,二狗比我出来早很多,早就在社会上混了很多年,在当地的同辈们之中,二狗也算是一个小有名气的一个人。
  所以在二狗和我说这些话的时候,我就知道二狗是在奉承着我。
  “哈哈...你这是急急忙忙的是要去哪啊?”
  “这不是要过年了嘛,我这是去镇上买点东西回家给我妈!那你呢?”
  我到底还是没有和二狗说,我是来取钱的,这些钱都是白清冰给我的,我并不想让人知道我是来取钱的,才不外露这个道理我还是懂的。
  更何况还是二狗这种好多年没见过的人一样,虽然小时候的二狗是不错,但难免这么多年,人是会变的。
  “这样啊!我是去我老婆家,去把我老婆接回来呢。”二狗听到我这么一说,倒是有些不好意思的绕着后脑勺说道。
  “哈哈...我懂我懂,那就这样说了,我得赶快到镇上去。”
  看着二狗这个样子就算是他不说,我也知道他是和老婆吵架了,他现在是要去接老婆回来呢。
  说完,我也不管二狗会说些什么,直接转头朝着自行车走去,到镇上还是有一点路,我不想去太久,我想早去早回。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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