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177他有时候想,即使下地狱了,他也要带着她。(3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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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吻着她的时候,感觉很意外,但是,唇下柔软的触感却是很熟悉。
  在寿宴上,她再次给他解了围,扶着他的身体来到房间。
  他知道她不会拒绝,毕竟是她口口声声说喜欢他,所以他开始亲吻她,手指也在她身上游移。
  外界传闻,他不近女色。
  确实,自从五年前,他没有碰过任何一个女子。
  应酬的时候,对方都知道他不仅女色,所以变没敢让那些女子凑过来,即使有胆子大的女子走过来,他也没碰过。
  所以,久而久之,都传言,他那方面不行。
  他不喜欢碰别的女子,也确实因为,他对别的女人硬不起来。
  但是,碰她的时候,他分明,有了感觉。
  即使他在极力的压制。
  这种感觉,让他无法控制。
  她说她曾经遇人不淑,险些死在大火里,所以她腰上的疤痕即使可以去掉或者淡化,她还是选择留着。
  她说,“我要记得曾经有多么惨烈。”
  ……………
  秦白鹭是他的堂弟,但是,对于这个堂弟,他的映像也只是淡漠而已。
  他们之间的关系,淡的就像一杯白开水。
  还有一个原因,秦白鹭是他爸爸和他小姑的儿子。
  他的亲弟弟。
  秦白鹭儒雅温玉的嗓音和外貌吸引了很多官家小姐,这些都与他无关,只是,他很意外,傅明烟竟然认识他。
  而且,从秦白鹭的神情来看,他们很熟悉。
  离开宴厅的时候,因为秦白鹭的一句话,他才发现傅明烟的脚受伤了,前因后果不用细想,他便知道是因为自己。
  抱起她的时候,胸口的伤口裂开了,他根本无法在承受她的重量,虽然她很轻,但是,他还是咬牙将她送到医院。
  索性今天穿的是黑色的衬衣,看不出来。
  医院的电梯坏了,爬了楼梯。
  下雨天,他腿疾犯了,将她送到诊室的时候他几乎用不上什么力气了,不知道为什么,他一点也不想在她面前露出一点的软弱来,幸好这时候手机响了,他出去接了电话。
  然后他就用背脊死死倚着墙壁,来撑住自己摇摇欲坠的身体。
  等到这股疼痛缓解了,他才走进诊室。
  她不是第一次的在他面前提到盛晚安,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
  他不喜那种很有心计的女子。
  偏巧,傅明烟便是。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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