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丑事爆发(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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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隔壁接电灯的人家,正好围了一群乡亲在看热闹,听到动静,全部冲了过来。
  听到国峰婶边叫边骂,周永强捂着私处躲闪,而他的儿子已经穿好衣服,在大家的眼皮底下,溜回屋里了。
  发生这样的事,大家的意见分成了两拨,一部分说这是耍流氓,应该找公安把他抓起来。
  当然他们大多跟周永强有过矛盾的。
  另一波则说两个男孩子闹着玩,没必要太较真,这些人跟周永强关系大多都不错。
  周桃赶到时,国峰婶已经被人拦了下来,但是他没有放周永强走,嘴里还继续哭叫。
  有经验的人都知道,她这是要周永强赔偿了。
  “有人去叫大队长了吗?”周桃扫了一圈,没有发现周国昌,小声问周围一个看热闹的女孩子。
  既然事情捅破了,那她就没必要出面当恶人,直接借别人的手,处理好了。
  大队长有义务处理这件事,所以最好把他叫过来。
  “还没来得及去叫。”旁边的小姑娘听了周桃的话,也是眼前一亮,于是喊道:“国峰婶,这事我们私下处理不合适,去把大队长叫来,看他怎么说——”
  大队里的事,只要他开口了,大多数人不会反对。
  “对,对,叫大队长。”别的人也反应过来,七嘴八舌地叫起来。
  没过几分钟,周国昌就过来了。
  路上他已经听人把事情说清楚了,这时候自然是说出意见的时候。
  “国昌哥,你要替我做主啊!”国峰婶一见,马上哭叫了起来。
  儿子发生这样的事,她肯定恼怒。
  只是以她的观念,并没有过多看重这件事的后果,当时这么生气,是做为母亲护犊的本性。
  现在考虑的是,如何从周永强身上多要些好处,所以表现得有些夸张。
  周国昌当了多年大队长,哪里不清楚这些人的心思,好言安慰了几句,让大家回避一下,先让周永强穿好衣服,再到大队办公室商量如何赔偿。
  这种事在农村看得并不重,只要没被人抓现行,就算知道了,也是睁只眼闭只眼。
  何况传出去,只会败大队的民风,丢他的脸。
  除非有一方面咬定对方耍流氓,这才必须处理。
  周桃没想到周国昌到了后,是这样的态度,顿时明白自己想错了。
  不管是村民还是他这个大队长,其实都没有多少法律概念,习惯用传统的道德观念,来判断对错。
  也难怪周永强跟这么多少男少女发生关系后,并没有什么害怕的意思。
  他肯定知道就算暴露,也不过是坏了名声,并不能拿他怎么样。
  还不如许苗军偷看大队长女儿洗澡这件事来得严重,因为得罪了大队长,以后肯定没好果子吃。
  看来得把这件事闹大,并让公安介入才行。
  只是自己不方便出面,找许苗军试试。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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