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漫步什刹海(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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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什刹海一带碧水环绕、绿树浓阴的优美环境和古朴醇厚的人文气息,就在这两年里,什刹海沿岸逐渐开了三十四家茶楼、酒吧,形成了一片繁华的酒吧街,渐渐超过了京城老牌的三里屯酒吧街,成为了帝都小资新的娱乐去处。
  在林风眼中,此时的什刹海还没有前世最火的时候那么拥挤繁闹,还保存着些许这里的原汁原貌,在沿岸的静吧中,隐约传来悠扬的萨克斯音乐,与叶薇语携手漫步在岸边,傍水临风,惬意悠然。
  走到两人常去的一个烤肉摊前,已经坐满了人,非常热闹。
  林风和叶薇语找地方坐下,要了两把烤肉串、两把肉筋、一把板筋,还给叶薇语烤了点蔬菜,要了两瓶啤酒。
  林风吃烤串是必须喝啤酒的,用他的话就是“有肉有酒日复日,无风无雨年复年”,才是人生快事。回去的时候,让叶薇语开车就好了。
  其实叶薇语也不饿,她就忽然想和林风来这里,回味曾经两人大学时晚上溜出来玩时的快乐。但看林风兴致很高,也笑眯眯的拿着串肉筋,小猫似的一点点吃着。
  京城有一个特殊的文化群体,就是北漂。作为帝都,文化之都,全国各地怀有梦想的年轻人都汇聚而来,喜爱影视的聚集在北影、中戏附近,喜爱音乐的,则大多聚集在三里屯、什刹海酒吧街。
  这里的大多数酒吧中的歌手,就是这样的北漂,一边在酒吧唱歌赚取生活费维持生计,一边等待着机会,期待像前辈们,如羽泉等北漂歌手一样,被唱片公司发现,一举成名。
  而有些找不到酒吧机会的人,则会出现在这里,背着一把吉他在街头卖唱。
  林风和叶薇语正说话间,就走来这么一个人。
  一张简陋的歌单递过来,一个怯怯的声音:“先生,给这位小姐点首歌吧。”
  林风抬头看去,微微一愣。
  这个看起来不过18、9岁女孩,有点眼熟。
  叶薇语看她忐忑的样子,心里有些可怜,拿起歌单看了看,也不知道点什么,递给林风道:“我们点一首吧。”
  林风点头,随口道:“那就唱一首你最拿手的吧。”
  女孩很高兴,调整了一下呼吸,手指灵活的拨动琴弦,一串动听的旋律响起。
  “为爱情付出……,为活着而忙碌……”,是孙燕姿2001年新出的专辑主打歌《我要的幸福》。
  林风听着,眉头微皱,女孩唱的很用心,音色也很好,但她的声音偏甜美,唱不出孙燕姿歌中那种独特的颤音和转音所带来的低沉却爆发的味道。
  转而思索为什么会觉得这个女孩让他感觉眼熟。
  一曲终了,周围桌子的人免费听了首歌,也给她鼓掌。女孩兴奋的脸色发红,向周围鞠了个躬,看来似乎并不是经常这样演出。
  林风给了她十块钱,问道:“唱的不错,你叫什么名字?”
  女孩接过钱,到了谢,回答:“我叫杨林。”
  林风恍然,似乎前世是有个红过一段时间的网络女歌手也叫这个名字,他曾在中央台音乐频道某次回顾老歌曲时有看到过她的演出录像。
  想了想,微笑道:“你嗓音不错,如果想唱歌的话,可以去吾爱音乐网上上传自己的歌曲,有机会签约的话,就可以出自己的专辑了,应该会比这样在外面唱歌有出路。”
  杨林点点头,她也知道这个网站,最近新推出音乐人社区,可以上传自己的歌,申请签约。
  正好这时旁边桌的人叫着:“姑娘,过来,我们也点一首。”
  杨林忙应了一声,向林风两人道谢后,走了过去。不一会,她又换了一首《天黑黑》唱了起来,看来是真喜欢孙燕姿的歌。
  林风想着,之前想到了不少红歌,其中有些女生的歌曲,还没找到合适的人去唱,放给鸟人艺术的签约歌手有点舍不得,本来是等网站挖掘到合适的新人来推,现在眼前这个女孩看起来,人品、声音好像都不错。
  叶薇语笑着看他一脸沉思的模样,说:“你还真是的,来吃个烤肉,也不忘了给你公司里拉人。”
  林风得意:“不这样这么把生意做大啊,到时候养不起你这个小公主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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