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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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不走?
  沈音之低头,亲眼看到没有别人,而是她自己的五根手指都紧紧攀在门把手上,死不肯松开。
  奇怪。
  明明脑子里没有‘我要抓住门把手’的念头,身体却自动这样做了。这真的是她的手吗?
  小傻子一眨不眨看好久,想好久。
  轻轻说了一声:“我不走。”
  连声音都像是别人的,非常陌生。
  她想了想,又说:“现在不走,过几天可能走。”
  对了,这才是本来的声音嘛。
  沈音之满意地点头。
  林朝雾则是蹙眉:“为什么不走?”
  “你可别忘了,沈琛想掐死你。大半年不晓得掐过多少次,两只手都数不过来。现在不走,难道还想像原来那样。成天被养在洋房里,时刻得看他的脸色。他高兴的时候就带你出去溜两圈,不高兴就关着你么?”
  “真喜欢你都不带这样的,何况他只是利用你。”
  “谁不知道沈琛不碰烟酒鸦片,没有家人亲戚,不沾女人?他什么软肋都没有,为了让人放心,为了给人挖陷阱,这才用你、用个无依无靠的歌女生生造了一个软肋。你在他身边七年最清楚,他身边死了多少人。一路走来成败上千条性命,连手下一群群的人,来来去去生生死死好几轮,只剩下你和那个周笙命硬。”
  “你再留在他身边,有几条命够用?”
  似乎想敲醒她。
  林朝雾用指节敲小傻子的脑门儿,反而敲得她有点儿头晕脑胀。
  “走吧。”再次催促,“出这个门,你就自由了。”
  “……可是。”
  “他会难过的。”
  沈音之抬起一双眼睛,纯净,有些遥远模糊。
  仿佛穿过长长的时间走廊,回到从前无数个夜晚里。
  沈先生永远默不作声,独自坐在清冷寂寂的夜里。有时她睁眼便能看到他,瘦削的侧脸凝望着窗外。好像在想事情,好像什么都没想。
  指尖一点火光,放任它反复灼烧进皮肉。
  他分明什么都有。
  钱财权势,美名地位通通不缺。
  但他又什么都没有。
  除了看得到的权势和死亡,一身寂寥。
  孤独啊。
  当时她看着他,想到孤独。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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