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1节(3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养出一个有问题的孩子跟生不出孩子相比,对于家庭而言,到底哪项痛苦更多一些,真的很难说。
  余秋点头,抬高声音道:“这就是我们正在这里做的另一个研究遗传疾病筛查,这也是试管婴儿后面要发展的方向。我们要尽可能剔除掉有问题的胚胎。以便使体外授丼的试管婴儿避免一些遗传疾病并能提升试管婴儿成功率。”
  她拿张婷婷的病例举例子,“他的情况就应该早点儿被筛查出来。具有遗传疾病的父母都应该进行基因筛查,这样伸出健康孩子的概率将会大幅度提高。当然我们也认为试管婴儿应当是治疗不孕不育症的最后选择,在此之前预防生殖道感染、进行性行为教育以及采取更多治疗不孕不育的新技术,都有重要意义。
  试管婴儿技术的提出,是我们想告诉全世界还有一种新的手段来解决问题。就像其他任何一种新技术一样,它是比优点与缺点并存,我们需要做的是尽可能提高它的优点,想办法解决掉存在的风险。”
  台下有位中年医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我不是搞不孕不育的,对你们说的试管婴儿兴趣有限。我想谈谈我对你们生育政策的看法。
  我观察了你们的计划生育手段,除了常规的发放避孕套以及避孕药物以外,我意识到一件事,你们的避孕手段其实是强制性的。”
  那医生满脸严肃,“这有为人常,每个人都有权利决定自己到底生几个孩子。这不应该是政府干预的结果,何况是强迫性质的干预。
  对,你们的宣传当中表现出来的是自愿原则,但实际上我们都清楚一件事,按照你们的现状,只要是主席提倡的事情,那就是比法律更严格的标准,所有人必须得执行。他们其实是被迫结扎的。
  这会严重损害他们的身心健康,给他们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这是有反人权的。
  我们一直认为应用行政强制手段,干预人口是一件错误而且残忍的事。”
  台下响起了轻微的哗然声,不少人点头附和。
  的确,大路的计划生育手段过于残忍。这么多青壮年的男性居然被直接拖上手术台做结扎术,这对他们而言是多大的打击啊。
  不少人的目光落在了老夫人脸上,似乎在无声的指责她。看看,你选择了一个多么残忍的政权。
  余秋一直等到哗然声自己落下去,才开口:“我觉得奇怪的是,为什么你们认为男性结扎残忍,女性上节育环就不残忍?明明从手术过程以及术后并发症还有结束这种避孕手段恢复怀孕成功的概率来看,是前者对于夫妻双方生活的影响最小。关于这一点,我想欧美国家的统计数据就已经能够说明了,无需我赘言。非要说其中的区别,其实最大的区别就在于避孕承受的主体性别不同,男子结扎术需要承担风险的是男性。
  这恰恰就是我们为什么主要选择采取男子结扎术来避孕的主要原因。因为刚才这位老师所说的决定生几个孩子是夫妻双方共同商量后的结果,只不过是理想状态。
  种花珉族有着几千年的传统,我们的传统文化当中有很多精华,但也有很多过时的观点,比方说儿孙满堂多子多福。
  这在人类寿命普遍低下,医学极度不发达的时代,对于传递基因具有重要意义。它也在客观上延续了人类的繁衍,但是时代发展到今天,大家都知道这种观点已经过时了,我也看到了苔弯地区的宣传,小家庭更幸福。这一点我们都认同。
  既然有这么一个前提在,那就要说到避孕方式的选择了。从明面上看要不要怀孕,生孩子是女性的事情,女性有自主决定权,毕竟孩子是在女性体内孕育,但实际上真的如此吗?
  生育是女性的权利,但在更多的时候它的义务含义被大大加深了。这就意味着在传统文化以及周围舆论的影响下,女性根本没有权利拒绝怀孕。
  珉国23年,我的老师林教授在北平开业的时候,曾经碰到过向她求助的妇女。这位妇女已经生了5个孩子,她饱受孕育痛苦,完全不想再生了,她只能偷偷摸摸过来求助林教授。
  请注意,我使用的是偷偷摸摸这个词,因为在传统观念当中,传宗接代是女性的义务,女性根本没有权利拒绝生孩子。她们要做的事是不停地生,一直生到再也生不出来为止。至于她们是不是生出了人命生的百病缠身,压根没有多少人在意。
  这件事情对于女性的伤害有多大有多可怕,诸君都是医务人员,想必最起码应该知晓一二。而其中最能够理解的是曾经生育过孩子的女性。人类的悲喜并不相通,只有切身体会其中的不容易,才能够真正谈得上理解。
  妇女已经饱受怀孕分娩的痛苦与风险,那么男性为什么不能在避孕这件事情上为妻子提供更多的支持呢。为什么生儿育女繁衍后代这件事,所有的责任全部由女性来承担呢?
  你们所认为的给男子做结扎术残忍血腥的观点,我们完全没有办法认同。恰恰相反,我们认为这是男子表现出自己气概的最好方式。他们没办法替妻子怀孕生孩子,但他们起码可以表达自己对妻子的关心。”
  那位发言的男医生表情严肃:“那你们有没有考虑过一旦复通手术过后,男方没办法再生孩子对家庭造成的影响?”
  余秋毫不客气地反问回头:“那你们有没有考虑过,节育环拿下来之后,女方没办法再怀孕的结局?我敢打赌,我说的事情后果远远要比你提到的严重的多。
  不说其他,夫妻双方如果没有孩子,主动提出离婚的基本上都是男方,而且周围舆论默认正常。一位女性假如不能生出孩子,那她就是罪大恶极,她生而为人最大的意义都丧失了。这个观念恶臭熏天,然而却极为有市场。因为我们的社会一直都是这样做的。
  但倘若男方没有生育能力,绝大部分情况下妻子都是默默忍受。然后他们也许会选择过继,也许会直接收养,来达到传宗接代的目的。如果女性因此提出离婚,很可能她还会遭受嘲笑。因为生孩子与性能力经常在人们的潜意识中被有意无意的挂钩。女性如果表现出对这方面的需求或者说是要求,就会遭到嘲笑以及侮辱。
  作为一项政策,我们需要考虑的是大概率事件,我们得保护绝大部分人的利益。既然说男女平等,那就不能只考虑男方的感受。”
  底下有人反驳:“我们先不说避孕手段,我们谈一谈行政强制干预国珉怀孕这件事,这是对国珉人权的极大践踏,完全违反了人权。”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