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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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到泰州的时候,冯夜白说不能走小路了,得走大路,岔道口调转马头,拐到了临近的一家镇子上,镇子里人多,今儿又赶上这儿的节日,街上很是热闹,高头大马的穿进人群里,虽显突兀,可却没一个人有时间把眼神儿浪费在他们身上,街上的花样儿多,好玩儿的也多,一眼一眼的掠还看不过来呢,谁有功夫去看马上的人。
  沉央是看着什么都稀罕,反正在街上,骑马也走不快,她已经许久出来逛过集市了,眼睛看见的,不管是什么都觉得新鲜,冯夜白低头问她,“喜欢这儿?”
  她没点头也没摇头,“我就是好久没出来玩儿过了,这儿我会第一次来,谈不上喜不喜欢。”
  这么一说,可不是吗?是有很长一短日子了,好像自从来到京城之后,她就没出过几次门,在京城他一直都让她过得胆战心惊,所以连出门都成了奢侈。
  她以前脑袋不灵光的时候卫夫子怕她出去闯祸,走哪儿都看着她,能玩儿的地方就家门口那一片儿,再远就不让去了,后来嫁给他,出门的机会就更少了,外面那些新鲜的玩意儿跟她向来都不搭边儿,这么一想,是挺心酸的。
  冯夜白心里陡生出一阵愧疚来,与她十指交握,许下承诺,“等这阵子风波过去了,太平了,我天天带你串大街。”
  人家的山盟海誓,要么是许诺十里红妆,要么许诺不离不弃,可这些没一个能跟冯夜白的比,串大街费什么啊?手拉着手在大街上溜一圈,看上什么买什么,这是大爷做派,俗是俗了点儿,可成了亲,不就是柴米油盐的过日子么,还能天天十里红妆的把人娶一遍?说空话谁都会,可真要是一点儿一点儿的磨起日子来,就这种简简单单的小事儿,还真就没几个人做得到。
  沉央是小门小户的出身,没什么大出息,不贪图大富大贵的幸福,简简单单,只要日子上过得去,她就知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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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百三十六章先把宝贝放在你这儿
  从小路换到闹市上走不是真的为了串大街,皇帝的人穷追不舍,小路就一条道从到通道尾,被追上了,连个躲的地方都没有,现在他们两个都受了伤,对付不了那么多人,只能想法儿甩掉他们。
  沉央扭头往后看了眼,隔着层层人海,远远的看见有一队人骑着马正寻迹而来,大刀阔斧的,穿过人群离他们越来越近。
  冯夜白把她的脑袋扳回去,“别看他们,前面有家成衣铺子,等会进去挑两件儿衣裳,咱们不骑马,一会儿再雇辆马车,咱们做马车走。”
  “可是坐马车不如骑马快。”沉央四下里看了眼,心里愈发没底,“也不知道这地方有没有我们的通缉令,这一路来也没看见有什么告示,万一被人认出来怎么办?”
  他说没事,“这么丢脸的事,皇帝年纪小,怕人说,为了面子,肯定不会大肆宣扬的,皇宫能容人随便进进出出,是他这个皇帝的失职,他哪儿还有脸往外说,一会儿咱们进去,先换件儿衣裳,你在铺子里等我,我去找辆马车。”
  沉央从马上下来,“那这匹马怎么办?”
  “卖了。”冯夜白下来,牵着马,拐弯儿找了间成衣铺子,铺子里生意不大好,掌柜的挣闲闲坐在柜台前拨算盘珠子解闷儿,眼尾一瞟,瞟见门口进来两个人,男的看起来周身富贵,女人也不差,身后还牵着一匹枣红色的马,这年头,手里有马的都是家底儿丰厚的,普通人家的老百姓,买个骡子都费劲,谁有钱去买马?
  来的这两位想来应该是大户,是他这小店儿难得的贵客,出手应该很是阔绰,财神爷进门儿,没有不好好伺候的道理,一脸谄媚相的把人迎进店,又是端茶又是倒水的,好不殷勤。
  “二位想要看件什么样儿的衣裳,小店这儿都是时下最时兴的款式,男女都有,都是京城来的货,您大可放心,京杭,锦绸,苏绣,越纹,您想要什么样的小店就有什么样的。”
  他们可没工夫在这儿当大爷,冯夜白呷口茶,指指门外的马问掌柜,“爷那匹马也是京城来的,赫赫有名的千里驹,家里还没把银票送来,爷又急着用钱,你看看,给估个价儿,若是价钱合适,爷就先将宝贝儿放在你这儿。”
  不买衣裳,来当马?掌柜的不禁好奇打量起两人来,看着不像是来坑蒙拐骗的,有钱人跟装有钱人的不一样,是能看出差别的,真正的有钱人,富贵是从一举一动里显露出来的,只消看他喝茶时候蹙眉嫌弃的样儿和说话时那种颐指气使的高高在上,眼里装着对什么都不屑一顾的神情,不刻意露富,但看起来就是叫人觉得贵气逼人,听他的话应该不像是假的。
  再出门看看他那匹马,枣红色的汗血,肌腱结实,真正的好马,跟他的主人一样,看别人的时候眼里都透着不屑,瞧这四只马蹄,再用手顺顺鬃毛,经商的都识货,这匹马确实是一品的上等马,千金难觅的良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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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百三十七章有钱了再来赎
  宫里的马,自然不会有劣等,随他怎么验,要是敢说半个不字,先揪着辫子好打一顿,他自己就是做生意的,知道里头的门道,甭管是做什么生意,开口总要先压一压价钱的,这个过程叫“抬价”看你个人底气,若是底气足了,卯着劲儿的跟他叫板,吃死他最后舍不得放手这单生意,只能乖乖儿的照你定的价钱要多少给多杀,只要东西好,不怕行情差,好东西就永远不缺人要,他操着多大的生意,一般人在他面前想动什么手脚,打的什么算盘,他打眼一瞧就能把人戳穿了。
  掌柜的出去摸着那匹马看了会子,真是越看越喜欢,越看越舍不得,他们这种小地方,别说是这种千里驹了,就是匹普通的马都很少看见,他是生意人,经常要这那的东奔西跑,出去了得有个装点门面的好坐骑才行,这种马,可不是你有钱就能弄来的,光是瞧着威武的气度就知道一定是细心调-教过的,这一点倒是符合里面那位爷的身份。
  掌柜的嬉皮笑脸的回来,搓着手,相中了就开始谈价码了,这位爷想是不那么好糊弄的,不知道对方的底细,他不好胡乱开口,先试探着问了一句,“这位爷,您这马呢,是好马,可就是不知道脾性怎么样,若是我买回来不服管教,那我不是亏了吗?这样吧,您这匹马想多少银子卖给我,您说出来,我心里也好有个底不是。”
  冯夜白握握沉央的手,闲闲道,“这匹马可跟了我不少年了,要不是实在等不及用钱,我也舍不得卖它,我看掌柜的也是个识货的,这样吧,五百两银子卖给你,过后等府里下人把钱送过来了,我再来赎它可好?”
  这话说得滴水不漏,他也表现得不慌不忙,若是真表现得急着出手,他一定会借机使劲儿往下压价,好东西谁都爱,看得出这掌柜的事真的看上这匹马了,他说过后再来赎的时候掌柜的脸一下就白了,想是舍不得,正他也正好抓着他这一处弱点,这个时候要是再往上抬抬价格,他怕是也能舍得出去。
  沉央不懂中间的这些利益勾缠,她见那掌柜的犹豫,以为是嫌太贵,怕人家反悔,拿指尖抠抠冯夜白手心,想让他别那么狮子大开口,冯夜白一用劲儿把她的手死死扣住,一脸的风轻云淡,不急不躁的喝着茶,他这样儿,表现得一点儿也不像急用钱的人,这样反叫那掌柜的心里直打鼓。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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