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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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本都没还等俞承开口,她就接上了自己方才的话。
  “我国1995年签订的《国际统一司法协会关于被盗或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吗?”
  “嗯,这个是好。
  “直接规定了文物的返还事宜应当适用文物原属国法,换到本案也就是英国法,对你方十分有利。
  “可我怎么……
  “不好意思,我知道中国早已是缔约国之一,但英国后来有没有加入来着?”
  她眉梢微微一挑,轻嗤。
  俞承一张斯文的脸上顿时阴云密布。
  英国当然没有加入。
  一般来讲,发达国家都是各类文物艺术品的非法流入大国,而历史文化悠久又正好处于发展中的国家则基本是文物流出国。
  英国无疑是前者。
  这份公约直接规定了文物返还一类诉讼直接适用文物原属国的法律,而中国、印度之类的国家各自制定的相关法律自然都十分有利于追回被盗文物。
  英国作为文物流入大国,怎么可能为自己戴上枷锁?
  别说是英国。
  美国、法国等国至今也没加入这份公约。
  但怎料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文物流入大国也有文物被盗的时候。
  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国际公约都只在缔约国与缔约国之间生效,英国连签都没签,还想适用国际公约?怕是做梦来得快点吧!
  1979年倒是有一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移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简称“巴黎公约”,英国磨磨蹭蹭地在2002年加入了。
  可惜这份公约过于简陋。
  它只规定了文物被盗国能通过外交手段向文物流入国索还,在法律诉讼上却缺少相关的规定。
  外交途径返还?
  那能有个屁用。
  谁不知道外交有多能扯皮?
  大国之间比的就是谁更流氓。
  英国连1995年公约都没有签署,大英博物馆里还不知道放着多少中国流入的文物,前两年英国的拍卖行甚至还在公开拍卖圆明园的劫掠文物,中国方面反对申斥都无人搭理,照拍不误。
  现在你国文物丢了,要外交途径返还?
  对不起。
  咱外交部门挺忙的,您且一边儿先歇歇,一帮大佬啥时候忙完了啥时候再来搭理你,甭着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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