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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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只希望在考试前,自己写出来的柳体可以又快又整齐。
  给考官和上司看的文书,整齐、干净才是最主要的。
  如果为了炫技,那就本末倒置了。
  这是科举考试,而不是书法比赛。
  黎锦自问不是什么可以开创一派书法主流的天才,但练字是真的可以陶冶情操。
  他打算以后有多余的时间,就去好好的习字。
  天赋不够,勤奋来补。
  这么一来,黎锦一共又花出去六十五文。
  但他要买的还不仅仅是这些,黎锦想,鸡蛋和蔬菜可以跟村里人买。
  少年最近身体已经在恢复期,饮食可以不用这么清淡了,他打算多买点五花做红烧肉。
  而且街口的肉包,少年好像很是喜欢,黎锦又买了俩带回去。
  ——少年啃肉包的时候,眼睛亮晶晶的,一脸满足。
  老板娘看着他笔挺的背影,觉得熟悉又陌生。
  就说这身长袍明显感觉挺眼熟的啊,怎么就想不起来这人是谁呢?
  突然间,老板娘的女儿想起来了。
  “娘,就是那个特别喜欢在小酒馆里喝酒的那个人!不过他最近好像挺久没来了。”
  镇子上人多,大家没那么熟,谁也不知道谁的跟脚。
  故此,黎锦那点破事也没人知道。
  最多,就是经常做生意看到了,才会留意一下。
  这么一提醒,老板娘自个儿也想起来了。
  她说:“俩人长得倒挺像,但总感觉跟换了个人一样……”
  第19章
  认出来是一回事,但老板娘也不会对此过于深究。
  总归是不认识的人,何必在乎一个人经历了什么,才从只懂得胡闹一下子变得如此沉稳清贵。
  再说了,老板娘觉得还有种可能,就是自己认错人了。
  想到这里,她把所有的杂念摒弃在外,又大声吆喝起来:“卖包子咯,热腾腾的肉包子。”
  这会儿刚过午时,日头正晒,黎锦本可以找个茶馆歇歇脚再走。
  但他着实放心不下家里的夫郎和孩子,走热了就找个树荫歇坐一会儿,然后再次启程。
  这么走走停停,黎锦一共花了一个半时辰,也就是三个小时。
  他到家的时候,申时(下午四点)刚过,院角的柿子树下蝉鸣阵阵,厨房飘来米糊煮熟后的清香。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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