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86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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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礼是在大礼堂举行的,工会通知大家都去,吃个喜糖。
  林雨桐和四爷宁肯在家玩孩子,也不去凑这热闹去。
  她不去,庄婷婷还专门跑来叫她:“瞧热闹去吧!我跟你说,那洪红绝对不是省油的灯……”
  很多人都已经知道,跟洪刚结婚的就是范云清,那个以前的妇女主任。
  洪红说的更难听,说范云清以前来厂里工作的时候,就跟她爸勾勾搭搭的,还说她妈是被他们给气死的。
  这性质就相当恶劣了。
  然后一说范云清,那林家范家的这点恩怨,就又被翻出来了。
  洪红跟人家说了:你看她多恶毒,骗人家林师长说老家的人死完了,抢了人家的丈夫。现在呢,离婚了。又来祸害我们家!这不,我妈生生给害死了。人家这也是吸取教训了,第一次没害死林雨桐她娘最后导致功亏一篑,现在嘛,这不是永诀后患了吗?
  林雨桐还罢了,说起来成了跟洪红一样的受害者了。
  只是林晓星的日子不太好过,风言风语的,不消停。
  结婚之前都闹成这样,那这结婚的时候得闹成啥样?
  好多人都奔着瞧热闹去的。
  林雨桐就说:“你看了回来跟我说是一样的。我就不去了。”又不是闲的蛋疼。
  这事其实把老太太气的够呛:“天下男人多了去了,干啥找到晓星的眼皮子底下。还不够犯恶心的!”
  不过,林雨桐看晓星的反应,她八成还不知道范云清有孕的事了。要不然绝对不会反应这么寡淡。瞧着吧,肚子又瞒不住,以后还有的闹呢。
  不过跟着洪刚,林雨桐接触的倒是不多。就问四爷:“是个啥样的人?”
  四爷就说:“普通的男人。”
  普通的男人?
  见了年轻漂亮的女人都不免多看两眼的普通男人。
  说到底,还是因为范云清年轻,也漂亮,瞧着也知性。各方面来说,比乡下他那老婆好了太多了。林雨桐见过洪刚的老婆,本来就比洪刚大,再加上乡下这些年的日子难过,瞧着憔悴的很。脸上瞧着老相,头上的头发也都花白了。儿女又都大了,穿的自然也就跟老太太一个样了。灰色的偏襟大袄,黑色的大裆裤,腿上打着绑腿就算了,下面还是一双小脚。可能牙不是太好,拔了两颗,正好是下面的大门牙,说真的,瞧着比林家老太太都显老。
  可反观范云清呢?
  十六七的年纪生了林晓星,而晓星今年也才十八岁。三十五上下的年纪,年轻着呢。本来出身就好,会打扮!之前穿军装,一身穿上温婉里带着几分英气。如今到地方上工作了,穿起便装就更会打扮了。之前她来厂里,林雨桐远远的看了一眼。高领的白毛衣,外面穿着天蓝的小立领西装棉衣,下身就是黑裤子,裤子下面带着点小喇叭的形状,一双黑色的高跟鞋。手上的手套和脖子上的围巾都是大红色的,叫人瞧着就鲜亮的很。虽是齐耳短发吧,但人家不跟一般的妇女一样,用卡子把头发卡在耳朵背后,而是卡子头顶上,露出光洁的额头来,如此一打扮,瞧着凭空又小了几岁。再加上人又白,又会保养,说是三十岁都有人信。
  “这可真是……男儿本……色啊……”林雨桐除了这么叹一声,还能说啥呢。
  庄婷婷是笑着闯进来了,“你是没去,热闹大了去了。”
  怎么个热闹法啊?
  洪红穿着孝服,抱着她妈的照片,哭她妈去了。
  当着那么多人,够难堪的了。
  范云清晚上回去,是一阵一阵的犯恶心。洪刚气的在家转圈圈:“……都是她娘给教坏了。”
  他的两儿子在他找回老家之前,就结婚了。带出来就得拖家带口。都安排进厂里怕人家说三道四,最后费了一番功夫,把人安排回县城,在县城的酒厂找了个工作,安排进去了。就是俩儿媳妇,也在年前安排到了供销社工作。只这一个闺女,她娘舍不得。说是对不住孩子。孩子出水痘没钱也没条件看大夫,给孩子落下了一脸的麻子。死活非得带在身边。这不,就安排在厂里工作了吗?
  这孩子骄纵又浅薄,以为老子是个副厂长就了不得。人家那结婚对象不也是她给搅和的吗?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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