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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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孙女的眼睛,宋姥姥有了这个认知。
  去b市生活是她想都不曾想过的,那地方消费高着呢,据说房子都要六七千一坪了,孙女虽然现在能赚点钱,可高三总不能还写。
  以她这来钱的速度,高中大学的学费应该不用她操多少心了,只是住到北京去……
  这哪里是一点点钱能行的。
  “以沫,你先安心上学,事情还没到那份上。”
  宋以沫摇头,“要早些做准备以后才会方便,我总不能自己去上学,将您一个人丢在家里搞卫生做饭,您是我要孝敬的姥姥,不是保姆。”
  “可去b市要好多钱的。”
  “我能赚到,您最不需要的就是为钱担心。”如果说写小说之前她确实什么把握都没有,可现在她心里有底了,因为她的书收藏昨晚已经破了五万。
  这个数据放到十年后也绝对算不错,而就现在来说,一枝独秀。
  就算她只能红这一本,也绝对能赚到别人十年二十年可能都赚不到的钱,她太清楚,一本书还有太多的附加价值。
  比如做成游戏。
  她写的时候在架构上就存了这个心,只要电子书成绩好未必不能做成游戏,哪怕现在不能,以后总有可能的时候。
  她很有信心。
  “虽然姥姥很高兴你这么自信,可姥姥还是得好好想想。”
  宋以沫很理解老人害怕改变的心理,这会也不逼着了,她了解姥姥,两年多的时间足够她去说服的。
  宋姥姥摸着孙女的头直笑,“咱以沫真厉害,才十六岁就能养家了,姥姥就等着享福咯。”
  “当然要让您享福,这是我的终极目标。”
  宋姥姥笑得嘴角都快裂到耳后去了。
  第46章 大孙子
  对宋以沫来说考试真的不叫事,明明缺了半个月的课,看起来考得比其他人还轻松。
  月考过后照例是放假,正好连上了星期天,共有五天。
  “以沫,有什么安排吗?”骨头都松了的苗芷若单车骑得慢悠悠的,平时几个关系好的也在旁边变着花样的踩着自行车。
  “要去一趟武市。”宋以沫脸上的笑意淡了些,这是她签下的条件,不管过程有多痛苦她都会做到。
  只是偶尔想起,她还是会觉得腰部隐隐作痛,只有真正经历过的人才知道捐骨髓有多不容易,电视上报道的临阵脱逃的人不是不勇敢,他们只是听信了别人的话,觉得真只要捐个血就能做好事。
  她一开始也是这么认为的,没人告诉她过程中她可能会死去,也没人告诉她打刺激因子把干细胞刺激出来有多痛,更没人和她讲这么痛苦过后她还要上机器分离干细胞,一动不动的躺上几个小时。
  并且,一次可能还不够。
  大概是将那种痛记入骨髓流入那个叫沈卓的身体里了,虽然他们从不曾正面说过话他却一直很怕她,无意中见到一回都会躲得远远的。
  真是不愉快的记忆。
  宋以沫抬头,对上游离在她身后不远刘兴的眼神,下意识的笑了笑。
  上辈子她和刘兴并不熟,至少没有熟到放学会等她一起回家的地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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