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县令授职(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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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锋看了看自己肩上的钱袋子,问秦琼,“表哥是先回历城吗?”
  “也不急于这一时半会了,我打算今天先跟你回家,去看望下姑母。”
  “多谢表哥,母亲要是见到表哥肯定会很高兴的。”
  罗锋想了想,“我打算先去买些粮食然后再回家,如何?”
  “好啊。”秦琼没有意见。
  罗三叔他们也赶紧道,“我也要去买些粮食。”
  “我也去。”其它几个同乡也道。
  路上大家一直傻笑着,虽然赏金最后打了折扣,可他们一人最后也得了八贯的赏金了。
  这可是一大笔钱。
  “这么多钱帛,要是全换成粮食,够我们一家吃上一两年了。”三叔感叹着道。
  县城不大,几家商铺全都集中在城东的市场里,那是一个封闭的坊市,一条十字街将坊市一分为四,沿街开着各式各样的商铺,麻雀虽小,可五脏俱全,各式各样的店铺倒也齐全。
  秦琼先去了一家金银铺子,这家店铺是打造金银首饰器物出售的,同时也做诸如金银兑换,兼放贷抵押这样的业务。
  他们进来,立即有掌柜的过来招呼。
  “掌柜的,帮我把这些绢和布都换成铜钱。”
  出门在外,秦琼嫌绢和布携带麻烦,便要求兑换成铜钱。
  在本朝,绢和布其实都是和钱一样做为货币流通的,而金与银倒反而并不是货币。说来钱帛兼行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于中原王朝历来铜开采少,铸币成本高,导致铜钱总量太少,钱不够用,于是只能钱帛兼行。
  “好的,我先看下成色。”掌柜的很客气。
  秦琼的一百一十贯赏金,实际上只拿到十贯的铜钱,以及价值百贯的绢和布,但绢布是以官价给的,而市价实际才只有五分之一。
  绢和布一匹匹摆出来,成色倒是不错,县里的人没有糊弄他们。
  “成色不错,若是全换成肉好,可换二十贯,若换白钱,可换三十贯,不知道军爷换哪种?”掌柜问。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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