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原来(1 / 3)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今天裴潇潇说她已经原谅了他们,根本是无稽之谈,她根本不知情。
  她为什么这么说?就是为了卫子杰与她反目吗?
  那视频是谁放的就昭然若揭了。
  可是,裴潇潇不傻,让她知道的办法有那么多,为什么选这一种?
  杀敌一千,自损八百,这样的方式对裴潇潇是弊大于利的,她为什么这么做呢?
  是了,因为这样做,才更像是她宋云卿的手笔,难道会有人怀疑裴潇潇自卖自身?
  而卫子杰,卫子杰自始至终都是站在裴潇潇那边的,自始至终他都没有认错也没有道歉。
  他强调裴潇潇是她的好朋友,她不能对裴潇潇不好。
  卫子杰,是不是把你让给她,我就算是对她好?
  卫子杰,为什么你要我做的,都是那么的理所当然?
  想到卫子杰看着裴潇潇那心疼的眼神,宋云卿的心隐隐的痛。
  卫子杰从来没有那样看过她。
  她没有什么值得卫子杰心疼的地方吧?
  丁姨的话真是醍醐灌顶。
  丁姨这些年对她还算好,她曾经也以为那是真心的,还想着以后嫁过去了,一定好好孝顺丁姨。
  原来,丁姨看中的是她的身份和财产。
  这应该是她的原罪之二吧。
  她拥有宋氏传媒40%的股份,是宋氏最大的股东。
  因为年纪小,所有的股权收益都划入外公留给她的基金中,而基金要到她二十五岁以后才可以用。
  二十五岁,是她生命的节点。
  外公和妈妈de遗产,她要到二十五岁才可以继承。
  今天,她终于知道,卫家愿意娶她,不是因为喜欢她,也不是因为同情她年少丧母,更不是因为与母亲和外公的那点交情。
  而是因为她将要拥有的财产!
  对她好是因为财产,对她坏也同样是因为财产。
  沈毅对于她能拥用的那些财产,一直耿耿于怀。
  因为他最爱的小女儿没有这些东西。
  在她十八岁那年,沈毅认为她已经是成人,应该可以支配遗产了,曾要求她写下自愿将所有财产,分一半给妹妹沈雅雯的说明。
  只可惜,在公正的时候惊动了律师和公司的四大股东。
  原来外公和妈妈,早料到会有人觊觎那些财产。
  于是设定了二十五岁的界限,十八岁的宋云卿没有权利处置她未来的财产。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