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我想吃肉!(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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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今生做不到,下一世,我亦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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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纽约,下午三点半。
  病房里的沙发又宽又长,因为有了母亲,它竟也成了可以熟睡的暖床。
  霍朗枕着母亲的腿,别扭的抱着自己打着石膏的手臂,沉沉的睡去,因为她安好,因为有他有爱的人在等候,这一觉睡的不知有多好,似乎很多年,他都没这样好过。
  你说,一个母亲,无论她假装过的多么快乐,可她怎么能做到对自己一手带大的小孩不牵肠挂肚。
  他三岁和他三十岁,哪怕他三百岁,那也是她儿子,他在门口的小卖部,还是在遥远的中东中国,她都牵挂。
  只是他还年轻,她们霍家几代人的奋斗,也就只剩下这么一个男孩儿,就算他是个奢靡的纨绔公子,这些财富也足够他挥霍一生。
  她曾提议过,让霍朗回到美国来接手他的工作,霍朗给她的回答是,你这脑子如果还不趁着能用的时候多用一用,将来就是老年痴呆,反正你上班唯一要做的事情不就是把我李叔递过来的文件签个字,你着急退休,除非你嫁人。
  于是她想,反正他们家不缺钱,他们家人终其一生操劳不过是换霍朗一生安好,那何不如让他去做他想做的事情。
  霍朗是一个喜欢作为主宰的人,因为只有主宰者才能有权利决定所有人的去留,而不是连被被抛弃都只能选择默默承受。
  作为一个主宰者,他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主宰自己的人生,从泽校,到恋爱,从放弃事业到救死扶伤。
  有时霍朗母亲会想,他还年轻,年轻就是一切折腾的资本,何时何地都能重头再来,哪怕他是这三年喜欢这样,后三年喜欢那样,至少他还得到了精彩。如果霍朗喜欢当英雄,那她就愿意变成一只助力的手,把他推上巨人的肩头,从来不屑于参加各种晚宴的她,开始不停的奔走,为他结识那些身家雄厚的企业家,然后看他满足的带着那些物资飞往贫瘠的大地,硝烟弥漫的战场。
  我的儿子,也不一定要是带领一个企业乘风破浪的领导者,那些运筹帷幄总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慢慢学会,可是进入善良这所大学里,可能很多人,一生都无法毕业。
  当然也有时候,霍朗母亲都在对着李秘书这样感叹,你看我们家,要钱有钱,要才有才,一家人长的都如花似玉,除了我爸妈和我哥稍稍有那么一点点短命,简直完美极了,你说对不对。
  李秘书会一边帮她把她自己系的七扭八歪的鞋带系好,一边点点头说,可是了,太完美了。
  然后她会继续骄傲的说,你看就咱么这家庭,我们霍朗没有整天给我磕个摇头丸三天两头的和小明星传个绯闻,没动不动的就酒驾撞死个人没给我开个聚众**的Party,你说,我对孩子是不是教育有方,有大方!
  李秘书继续为她唱颂歌,有方,有大方。
  她说,我知足了,他要自己甘愿当个养猪的种土豆的,我也不管啦,他是大人了,如果养猪种地能让他快乐,我就给他买片牧场再买片农场。
  每当这时,李秘书都会递给她一个他几十年如一日的绅士微笑,在他眼里,她多半的时间,都是一个没长大的女孩,而不是一个步入中年的女人。
  他也万分的希望,她能一辈子当这样一个女孩,而不去做被时光和金钱摧残的没了天真的女人。
  霍朗一觉醒来,已经是纽约的深夜,他睁开眼睛的第一件事就是摸电话,想要打开阮阮,她那里现在是白天,可摸了半天,都没摸到,他抬手打算找他妈借个手机用用,却摸到一排肋骨。
  瞬间清醒后猛的弹了起来,他错愕的看着他躺了不知多久的腿,居然是个男人的。
  “祝小香?”
  被霍朗这电光石火就瞬移了动作惊的直发愣的男人,是祝小香,他妈管他叫国际超级顶级殿堂级挫骨扬灰级资深服装设计师,而霍朗管他,叫裁缝。
  祝小香显然只会缝缝补补,是忘记了还是瞎了看不到现在的纽约也是冬天,别人至少还要穿一件长袖,他这一身衣不蔽体跟被轰炸过的碎步装是怎么回事?
  然后他睡觉的时候明明是枕着那个嫁不出去的老女人的腿,怎么一醒来就变成一个还不如那个老女人好嫁的男人的腿。
  “我妈呢?”
  祝小香习惯性的翘着兰花指整理一下自己的领口,“在外面,偷吃炸鸡腿,还是炸鸡排之类的。”
  “……,李秘书呢?”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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